个体人员养老保险如何办理
养老金 2023-07-08 11:55www.yanglao9.com养老金调整
在市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用人公司,应当向市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办理。在区、县、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用人公司,应当到登记所在地区、县级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办理。用人公司分立、合并、关闭、关闭、终止与雇员的劳动关系时,应当在当月内持有关证明到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办理。
个人养老保险怎么办?
个人养老保险怎么办?
养老保险是中国五大保险之一。如果有正式单位和正式工作人员,企业将为其购买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老年人的保证。很多人会购买养老保险。如何办理个人养老保险?很多人不知道。让我们来看看小编的相关知识。
民营企业和个体户如何缴纳养老保险?
1、在当地行政区域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业主和雇员;男性60岁以下,女性50岁以下,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业主应支付养老保险费不低于上一年度市员工月平均收入的19%;员工以月实际工资收入为基础,按其基数的19%支付,其中用人单位压力为11%,员工自行承担8%。最低支付基数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市员工月平均收入的40%?如果存款基数超过上一年度市员工月平均收入的300%,则超出部分不作为存款基数。
3、民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基本养老保险应当结合社会规划和私人账户。业主缴纳的养老保险基金按其缴纳的8%分为养老保险社会规划基金,11%计入其私人账户。
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比例为存款基数的11%,包括职工自行支付的全部和用人单位支付的存款基数的3%。
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按照税务机关要求的方式缴纳养老保险费。存款基数每年7月进行审批调整。
私人账户的存储金额每年按照省级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计算。
从业人员因各种原因中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中断缴费期内不计算缴费年限,保存其私人账户,不间断计算利息。再付款后,可累计计算个人账户的存储金额和缴费年限。
4、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手续:
(一)在市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用人公司,应当到市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办理。
(二)在区、县、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用人公司,应当到登记所在地区、县级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办理。
(3)用人单位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或者开业之日起30日内,自用人单位被聘用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手续。
(4)用人单位分立、合并、关闭、关闭、终止与雇员的劳动关系时,应当在当月内向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办理相关证明手续。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半年向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提供新的企业条件,督促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应当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业人员设立社会保障号码,创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录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存储金额,成为计算和发放基本养老金的依据。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应当按时向从业人员提供私人账户对账单,核实养老保险费支付时间、存款基数、支付金额、私人账户存储金额等情况。
员工有权督促用人公司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6、从业人员60岁以上,女性50岁以上,缴费年限15年以上,2年内可申请按工作时间缴纳养老保险费,但缴费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
缴费年限是指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累计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批准的连续服务年限视为缴费年限。
7、基本养老金的构成及计算方法:
(1)本办法实施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从业人员,基本养老金由基本养老金和私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月标准为上一年度当地市职工平均工资的20%,从社会统筹基金中支付;私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私人账户累计存储金额的1/120。当私人账户不足以支付时,应从社会统筹基金中支付。
(2)本办法实施前已有缴费年限(含视为缴费年限)且实施后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要求的从业人员,除发放基本养老金和私人账户养老金外,还应增加过渡养老金,过渡养老金按现行计算方法实施。
(3)60岁以上的男性和50岁以上的女性,但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不享受基本养老待遇。他们的个人账户存储金额一次性支付给自己,同时停止养老保险关系。
(4)男性60岁以下,女性50岁以下出国定居的,可以在私人账户中一次性领取个人缴费部分,停止养老保险关系。
(5)每月领取养老金的从业人员死亡后,应当支付中国、省、市规定的丧葬补贴、一次性优惠待遇和原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其私人账户中的个人支付余额可以一次性收到。
(6)未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的从业人员死亡后,其私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一次性领取给其继承人。
8、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根据上一年度市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一定比例进行调整。
9、从业人员流入其他统筹区域,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应当自提交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理基本养老关系和私人账户存储的迁移手续;不能转让的,由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保管,当从业人员达到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年龄时,按规定支付。
10、当从业人员达到要求的年龄时,应当及时向其保险关系所在的社会保险基金代理机构申请领取养老金,并在指定的社会保险基金代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领取养老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必须定期向社会保险基金代理机构办理审查手续。社会保险基金代理机构不按时办理核查手续的,可以暂停养老金支付。
11、社会保险管理单位有权检查用人单位的员工人数、工资主管、支付情况和经营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接受审计、财务和社会监督。
12、用人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业主的年度养老保险费应当在营业执照工商年检时缴纳。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帮助收款和交付。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5‰滞纳金;逾期30日内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知企业开户银行强制缴纳银行账户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3、退休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在享受各种养老保险待遇标准变更或者丧失享受条件时,应当立即向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报告。社会保险管理单位对谎报、匿报、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管理单位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五十八条社会保险法 用人公司应当自用人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代理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经社会保险代理机构批准,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障的个体经营者、未在用人公司参加社会保障的兼职从业者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了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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