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下月起可自愿暂缓缴纳今年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了一项重要的通知——《关于做好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暂缓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工作的通知》。这份通知针对本市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为他们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提供了更为弹性的缴费选择。
对于那些在经济压力下挣扎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通知明确表示,他们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暂缓缴纳今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这一政策的实施,无疑为这些群体提供了临时的经济缓冲,也为他们在经济波动中的生活带来了一缕春风。
具体操作流程非常简单明了。从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参保人只需在每月1日至5日,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北京人社”APP以及“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自愿选择暂缓缴纳当月及以后的养老保险费。只需进行一次选择,系统就会自动将缓缴时间延续至年底,无需每月重复操作。
对于2020年未缴费的月度,参保人可以在2021年12月31日前通过同样的渠道进行补缴。补缴时,他们可以在本市个人缴费基数的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逾期未提出补缴申请的,社保部门将不再受理,因此需要及时操作,以免错过补缴机会。
在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间,如果参保人需要领取基本养老金、办理跨省转移接续、死亡清算等业务,可以选择先补缴暂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再办理。已经办理完这些业务的参保人,将不能再申请补缴。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参保人,选择暂缓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将按照“分险种补贴”、“缓缴缓补”的原则进行处理。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将正常补贴,而基本养老保险则在补缴费时再给予补贴。
这项政策不仅为参保人提供了更多的选择空间,也体现了部门对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关怀与支持。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缓解这些群体的经济压力,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