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套广播体操版权起纠纷 版权方上诉索赔50万
聚焦第九套广播体操版权之争
在第九套广播体操发布会现场的资料图中,一场关于版权的风波悄然掀起。中国体育报业总社声称获得了国家体育总局的独家授权,负责复制发行这套广受欢迎的体操。市场上出现了其他版本,其中广东两家公司制作的作品在北京图书大厦销售。为此,中国体育报业总社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三家公司赔偿超过50万元。近日,西城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原告:独家授权遭侵犯 要求赔偿五十余万元
据中国体育报业总社诉称,国家体育总局倾注了大量心血,组织各方专家编创了第九套广播体操。2011年,原告与国家体育总局签订合同,独家获得了该体操的复制、发行权利。今年3月,原告在被告北京图书大厦发现,由被告广东豪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及广东音像出版社制作发行的音像作品涉嫌侵权。这套侵权作品的音乐、动作、播音均存在问题,甚至误导了使用者。原告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其他合理开支。
被告:广播体操无著作权 庭审现场起争议
在庭审中,被告北京图书大厦表示,他们销售的产品有正规的进货渠道,是合法出版物。接到法院通知后,他们也已下架相关产品。其他两被告认为,广播体操作为一种健身方法,并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他们出版发行的产品与原告所称的盗版光盘是不同的版本。
现场探访:涉案音像制品仍在销售
在庭审现场,双方提交的证据中均提到了第九套广播体操的光盘,包装上都标注了“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字样。尽管庭审正在进行,但在北京图书大厦三楼音像制品区域体育区,涉案的两种不同包装的第九套广播体操光盘仍在销售。中国体育报业总社发行的有大小两种包装,而广东两家公司出版发行的则是蓝色小盒包装。
此案涉及版权、著作权等复杂问题,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对于广播体操是否享有著作权、各方责任如何界定等问题,庭审现场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由于广东两家公司不同意调解,法院当庭未进行调解,也未作宣判。这场版权风波究竟将如何收场,尚待进一步揭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