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城乡居民养老金建立调整机制,惠
在六安市,一项重要的民生政策正在落地生根。市财政局与市人社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这一举措,旨在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使广大市民的养老保险待遇逐步提高,享受更加优质的老龄生活。
该意见明确了待遇确定机制,详细规定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核算方式和标准。对于缴费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将会增发年限基础养老金。对于年龄在65岁以上的参保人员,他们在基础养老金的调整中将享有更多的优惠。这样的政策设计,鼓励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从而增加个人账户的资金积累。
不仅如此,基础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也随之建立。这个机制将综合考虑城乡居民的收入增长、物价变动以及职工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标准的调整情况,适时提出基础养老金的调整方案。近年来,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已经两次提高,从2020年的110元提高到现在的120元。
个人账户缴费档次标准也得到了调整。个人缴费档次共分为十五档,其中一至九档为200元至1000元,档差为100元;十档为1500元;十一至十五档则为2000元至6000元,档差为1000元。这样的设置既考虑了低收入群体,让他们能够参与到养老保障体系中来,又鼓励经济条件较好的城乡居民选择高档次缴费,从而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
为了激励大家多缴社保,还建立了缴费补贴调整激励机制。财政将根据个人所选的缴费档次给予不同程度的缴费补贴。选择较高档次缴费的人员将获得更多的补贴,形成“多缴多补”的激励机制。
为了实现个人账户基金的保值增值,六安市已积极参与全省城乡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通过委托投资等方式,努力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和基金支付能力。
这项《实施意见》的执行,将惠及全市约320万城乡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其中约89万领取待遇的老年人将直接感受到政策带来的实惠。让我们共同期待一个更加公平、更加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