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老年教育发展实现积极养老
随着党的十九大报告的指引,我们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老年教育作为老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被赋予了新的使命。面对老年教育的现状,全国人大代表程萍有着深入的思考和丰富的建议。
程萍强调,让老年人“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不仅是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手段,更是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的必要条件。当前老年教育的发展状况,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难以适应我国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趋势。
针对这些问题,程萍提出了多项富有针对性的建议。她指出,老年教育首先需要明确法律地位和发展方向。通过立法明确老年大学和其他老年教育机构的法律地位、规划、编制、预算等重要内容,为老年教育的规范化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她建议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充分利用现有的社区教育机构、群众艺术馆、文化活动中心等资源开展老年教育活动。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教结合产业,加强老年大学与社会教育机构的合作,共同组建老年教育联盟。还应推动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结合学校特色向老年人提供对口课程,让老年人在学习中找到乐趣和价值。
程萍还提出创新老年教育领导管理体制模式,建议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老年教育,以提高行政效率,整合各种资源。建立老年教育协会,从行业规范、职业准入和专业学术等方面协助指导老年教育发展。
在经费保障方面,程萍建议多方筹措资金,形成、市场、社会组织和学习者等多主体分担和筹措老年教育经费的机制。鼓励企业和个人对老年教育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享受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优惠政策。
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我们有望构建一个更加完善的老年教育体系,为老年人提供更多、更好的学习机会和条件,让他们在生活中找到更多的乐趣和价值,真正实现“积极养老”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