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敏球等17名原来属于佛山公路系统的退休老人,
邱敏球等17位老人家曾经是佛山公路系统的一员,他们的退休生活却因一个身份的困扰变得不再安宁。他们认为自己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手持佛山市公路局颁发的退休证,然而却因为单位转制,他们的身份也随之发生了改变。
邱敏球,这位曾在福建公路系统工作过的老人,1986年申请调到广州并最终定居佛山。在1996年达到退休年龄时,他被分到了市公路局工程一队。他一直坚持认为,他的“原退休单位”是佛山市公路局,自己理应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现实却与他们的期望相悖。根据佛山社会保险事业局的核发表,他们的退休待遇并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的标准。这一转变,让他们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变成了企业人员,退休金也随之减少。对此,他们无法接受,认为这是一种不合理的转变。
于是,这17位老人家决定采取行动。他们于2015年7月6日向禅城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佛山市人社局、佛山市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佛山市公路局告上法庭,要求恢复他们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身份,并补发扣发的退休养老金。
近期,禅城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佛山市的转企脱钩改革措施属于地方政策行为,其合法性不属于司法审查的范围。现行的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将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身份变更为企业人员是否违法。
尽管法院一审驳回了他们的请求,但禅城法院同时也强调了这些老人家在社会上的贡献以及他们应有的待遇。法院指出,虽然四被告不存在违法行为,但仍应在职能范围内积极协调,解决他们退休后生活补贴长期无法实现的现状,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
对于邱敏球等人来说,他们已明确表示上诉。他们坚信,他们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应该享有相应的待遇。这一事件也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人们对于老年人的权益保护、单位转制中的公平问题等方面产生了深刻的思考。这一案件也提醒我们,社会变革中如何保障弱势群体的权益,是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记者刘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