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出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政

养老政策 2025-06-08 04:16www.yanglao9.com养老政策

近日,台州市人社局、市医保局与市税务局联合发布了《台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业务新规》,为台州广大灵活就业人员带来了六大方面的社保政策调整。这一新政策,对于台州数十万的灵活就业者而言,无疑是一项重要的福利。

据了解,目前台州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众多。这项新政策对这部分人群的影响尤为显著。昨天下午,我们有幸采访到了市人社局社会保险处处长江黎明,他对新政的六大变化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

变化一:不论户籍,只要是本市范围内的灵活就业人员(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都有资格在户籍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这一变化为女性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更多的参保机会。

变化二:对于那些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非本市户籍已参保人员,只要年龄条件符合(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他们可以在最后参保单位所在地继续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这一调整意味着,对于这部分人员来说,以灵活就业身份续保不再受户籍限制。

变化三:对于连续或累计一段时间未缴费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系统会自动识别并处理为中断参保。若需继续参保,需重新申请办理续保手续。这一规定使得管理更加规范,同时也提醒广大参保人员及时缴费。

变化四:在缴费基数方面,灵活就业人员不再以申报金额的方式确定,而是根据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进行申报。这一调整使得参保过程更加透明、公正,同时也降低了参保人员的负担。

变化五:对于缴费方式,新政策明确了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但为上一年度产生的欠费,提供了补缴的机会。每年4月30日后,之前的欠费记录将被核销。

变化六:为了方便广大参保人员,新政策提供了多种办理方式,如窗口办理、网上办、掌上办等。缴费方式也多样化,如银行扣缴、支付宝、电子税务局等。这一调整使得参保、缴费更加便捷,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这项新政策为台州广大灵活就业人员带来了更多的参保机会、更灵活的缴费方式以及更便捷的服务体验。我们相信,这一政策的实施将为台州的社会保障事业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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