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民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养老服务设施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养老服务设施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闽民养老〔2019〕86号已正式发布。这次评定工作源自《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养老服务补短板2019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旨在进一步提升全省养老服务设施的质量和水平。以下是本次评定工作的主要内容及其特点:
一、全面启动星级评定制度
全省范围内的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以及农村幸福院,都将参与此次星级评定。此次评定工作将依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37276-2018)进行,星级从高到低分为五星级至一星级。其中,一星级养老机构的评定工作将由县级民政部门负责。
二、申报表简化统一
为方便申报单位填报,今年申报表不再细分为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三类,统一采用附件2中的格式进行填报。这一改变旨在简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三、公示方式调整
本次评定工作的公示环节将按照“谁评定,谁公示”的原则进行,由各级民政部门分级负责。这一调整旨在增加公示的透明度和及时性。
四、时间安排紧凑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顺利进行,时间安排如下:各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需在7月20日前完成自评。民政部门则需在8月30日前完成审核、分级评定及公示。其中,各设区市民政部门应于8月20日前将五星级申报材料邮寄至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此次养老服务设施星级评定工作的启动,标志着福建省在养老服务领域迈出了新的一步,旨在提高服务质量,满足老年人的多样化需求。我们期待通过这次评定工作,能够推动全省养老服务设施的发展,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贴心的服务。也希望各级民政部门能够认真执行,确保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附件:
1.《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
2.《福建省星级养老服务设施申报表》
福建省民政厅
日期: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