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2年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型床位占比不
近日,辽宁省发布了一项关于养老服务发展的重大举措——《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这份文件旨在全面提升辽宁省养老服务的质量和覆盖面,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根据《实施意见》,辽宁省计划到2022年,全省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型床位的占比将达到50%以上。这意味着更多的资源将投入到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服务上,以应对老龄化社会的挑战。
这份文件强调了公办养老机构的公益性质,要求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为低保、低收入家庭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空余床位将向社会开放,所获收益将用于支持兜底保障对象的养老服务。这一举措无疑将进一步推动公办养老机构的改革和发展。
《实施意见》还鼓励各地区制定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将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改制为国有养老服务企业。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以提供居家期上门、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
各级也在积极整合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闲置设施,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通过低偿、无偿和补助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养老服务机构在符合政策规定条件下,可享受财税优惠政策,服务场所的用电、用水、用气价格也将享受居民价格政策。
更为值得一提的是,接收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不论其经营性质如何,都将按接收的老年人数量享受运营补贴。这一政策将极大地鼓励养老机构接收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境外资本参与省内养老服务也将享受境内资本同等待遇。
《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辽宁省的养老服务发展绘制了一幅蓝图。通过的有力措施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辽宁省将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全面的养老服务,让他们享受到更加幸福、安康的晚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