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
经过省的积极争取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批准,我省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起,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进行上调。这一喜讯是通过《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28号)正式印发的,充分展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对退休人员的深切关怀。
调整范围覆盖了那些在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照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这是我省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4年对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进行调整,也是继2016年之后连续第三年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此次调整惠及我省637万退休人员,充分体现出党和对这些老年朋友的亲切关怀。
在调整过程中,我们充分考虑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职工平均工资增长以及物价上涨等因素,确定了总体调整水平为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在调整方法上,我们按照国家要求,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确保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办法的大体统一,更好地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的基本原则。
定额调整主要是为了体现社会公平和制度统一,无论企业还是机关事业单位,每人每月都会增加50元。挂钩调整则主要体现效率和激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具体分为两部分来增加养老金。第三部分则是适当倾斜,主要向高龄人员倾斜。对于不同年龄段的退休人员,会有不同程度的养老金增加。
这次调整养老金的资金来源十分明确,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则由原渠道解决。确保了每一位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都能及时足额地收到从2018年1月1日起增发的养老金。
在这一温馨喜讯传遍全省的我们也正在稳步有序地开展工作,确保每一位退休人员都能感受到党和的深切关怀。从2018年1月1日起,增发的养老金将如阳光般及时足额地洒向每一个家庭,温暖每一位退休人员的心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