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不断完善老年民生保障制度,60岁以上
近年来,我省老年民生保障制度不断健全,从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角度出发,给老年人带来更多的实惠。特别是针对60岁以上的城乡居民,我们的基础养老金水平更是位居全国前列,让老年人感受到真正的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这一喜讯是在省召开的省老龄委全体(扩大)会议上透露的。
在基本养老方面,全省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经增至约261万。不论您是60岁至64岁、65岁至69岁还是70岁及以上,您的基础养老金都将得到相应的保障,分别达到了每月175元、180元和185元的高水平。
在基本医疗方面,全省医保参保人数已经扩大至554.09万,参保率高达99.77%。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均筹资标准已经统一提高到858元。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的大病保险起付线已经由原先的5000元降低到3000元。我们还不断扩大跨省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覆盖范围,目前已经与30个省份开通了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业务。
在社会救助方面,我们稳步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城镇低保每人每月达到580元,农村低保每人每年达到4300元的高水平。并且,我们针对老年人实施了分类施保金的增发政策。建立了特困供养制度,供养标准确定为城市低保标准的1.5倍。对于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我们还资助其参保个人缴费部分,有效落实医疗救助政策。
在社会福利方面,我们完善了70岁以上老年人的高龄补贴制度。现在,每位受益的老年人每月可以获得110元至180元不等的补贴,共有32.37万名老人正在享受这一福利。我们还全面推进了居家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工作,目前已经有30.34万人投保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我们还实施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和伤残家庭分别发放每年8000元和6000元的扶助金。
这一系列措施的出台和实施,充分展现了我省对老年群体的深切关怀和高度重视。我们坚信,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我们会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全面、更加优质的保障和服务,让每一位老年人都能过上幸福、安康的晚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