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事关黑龙江人养老!
近日,黑龙江省人民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针对养老服务领域提出了一系列重要举措。该意见旨在全面提升黑龙江省的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以满足日益增长的老年人群需求。
意见明确指出,新建住宅小区需按照每百户20至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以确保养老服务设施的完善。在中心城区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为老年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养老服务。
为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该省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社区配套用房建设范围。结合城镇建设工程,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新建和补建,确保养老服务设施的覆盖率和达标率。对于已建成的小区,将通过回购、租赁、改造等方式,补足养老设施。
除了硬件设施的建设,黑龙江省还注重发展多种模式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加快完成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布点,储备建设社区类普惠养老项目。有效拓展农村养老服务,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建设标准,逐步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在强化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方面,该省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重点为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
黑龙江省还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推动养老服务机构的专业服务向居家老年人延伸。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鼓励有关院校设置相关专业或课程,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举办技工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为推进生态养老产业的发展,该省将促进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等行业的融合,打造中医药健康养老旅游基地,发展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支持养老产品研发生产,鼓励企业研发生产智能养老设备等相关产品。
该省还加强老年人消费权益保护,严厉查处向老年人欺诈销售各类产品和服务的违法行为。提升老年人消费支付能力,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依据。
黑龙江省人民办公厅发布的这一实施意见,为黑龙江省的养老服务发展指明了方向,将助力该省在养老服务领域取得更大的进步和成就。养老机构内的医疗机构正式被纳入了医保协议管理的宽广领域。这一变革不仅为老年人提供了更为便捷的医疗保障,更是对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我们积极将基本治疗性康复辅助器具逐步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可能性,确保每一位需要帮助的老人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支持。
想象一下,对于那些失去生活自理能力,或是身体残疾的老年朋友们,他们需要的不仅仅是医疗上的治疗,更多的是生活中的帮助。这些老年朋友们在生活中需要的康复辅助器具是他们重拾生活信心的关键。为了让每一位老人都能享受到这份关怀与保障,我们将符合条件的康复辅具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让每一位需要帮助的老人都能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与关怀。
对于城乡特困人员和低保家庭中的失能、残疾老年人,我们将给予额外的关照。他们生活的艰辛和不易,让我们深感同情。我们决定为他们配置基本康复辅具提供补贴,希望这些补贴能减轻他们的经济压力,让他们在面对生活的挑战时更有信心。这不仅是对他们生活的保障,更是对他们尊严的维护。
这一政策的出台,意味着我们的社会正在朝着更加公正、更加和谐的方向发展。我们深知老年人的需求与困境,也明白他们为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我们希望通过这样的政策,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帮助与支持,让他们在晚年能够过上更加安逸、舒适的生活。这是我们作为社会的责任,也是我们对老年人的尊重与关爱。
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将继续关注这一政策的执行情况,确保每一位需要帮助的老人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支持。让我们共同期待一个更加美好的明天,一个让每一位老人都能感受到社会温暖与关爱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