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农村留守老年
关于全国农村留守管理系统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的相关通知,全国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已经升级开发并全国范围内上线运行。此系统以互联网为平台,特别为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信息管理和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的主要功能和用户设置
该系统除了具备人员信息录入、审核报送、信息查询、汇总分析等基础功能外,还实现了与多项国家数据的互通共享,如全国最低生活保障数据、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据以及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数据。系统用户分为管理员用户和普通用户两类,两类用户均分部、省、市、县、乡、村六级,但权限有所不同。
二、采集和录入
农村留守老年人的定义是:子女长时间离开农村户籍地,而老年人独自留在户籍地生活,身边无赡养人或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60周岁以上的农村户籍居民。我们需要全面、真实地采集这些老年人的信息。信息录入工作主要由村级和乡镇级普通用户负责。为确保信息录入及时、准确,原则上由村级负责录入,如村级有困难,乡镇可协助录入。
三、工作要求
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这是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环节。各级民政部门需提高对此项工作的思想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确保任务落实。
请各级民政部门务必抓紧确定系统用户,包括管理员用户和普通用户。用户需按照规定的权限和职责,认真履行信息录入、审核等职责,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还要做好系统的使用培训和指导,确保每一位用户都能熟练掌握系统的操作。
我们希望各级民政部门能够积极推广该系统,让更多的农村留守老年人受益。也希望各级民政部门在使用过程中,不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完善和优化系统,为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更好的服务和关怀。
这是关于全国农村留守管理系统的详细介绍及工作要求。希望各级民政部门能够按照要求,认真执行,为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有效的帮助和关怀。关于全国农村留守管理系统的实施要求与指导
各级民政部门需紧密协作,依据系统用户设置要求,精准确定各级系统用户人员,并督促乡镇与街道、村委会与居委会完成本级系统用户的设置工作。联系人花名册的组织建立,将作为全国农村留守管理系统的重要环节。在选定系统用户人员时,要特别注意管理员用户与普通用户的职责划分,确保人员与岗位的高度匹配,各自职责明确。
(三)关于数据质量的严格把控
数据的质量直接关系到系统的有效运行和老年人的切实利益。各级民政部门需组织系统用户人员深入学习用户使用手册及培训PPT,确保每位用户都能熟练掌握系统的功能与业务流程。要重点监督数据录入工作的准确性,确保录入的信息真实有效。关于数据的导出功能使用、农村留守老年人的隐私保护、异常数据的预警及核实等细节问题,也需给予高度关注。
(四)信息录入的时间节点与联系方式
请各级民政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指导并督促乡镇、村级准确全面地完成信息录入工作。所有信息需在2020年1月31日前完成录入。各地市需将《全国农村留守管理系统联系人花名册》于11月20日前上报至省厅。联系方式已附于附件中,电子版可发送至指定:。
这份关于全国农村留守管理系统的实施要求与指导,由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于2019年11月5日发布。其目的在于通过明确各级职责、确保数据质量、严格时间节点等方式,推动全国农村留守管理系统的有效运行,为老年人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