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要优先安排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浪潮,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需求,近日,自治区民政厅、自然资源厅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手发布了《关于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一系列重要的目标与要求,致力于构建一个更加完善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根据通知,各地需立即启动编制本辖区内的《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确保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被纳入当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之中,并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予以优先安排。目标是在不久的将来,每个街道都能拥有一个配备齐全、功能综合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即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的服务覆盖面将达到90%以上,形成所谓的“一刻钟养老服务圈”。
据悉,这些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标准也十分明确。新建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的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000平方米,而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的建筑面积则不得少于350平方米。这一规格不仅保证了设施的完备性,也确保了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在加强现有设施的改造与提升方面,针对老城区和已建成的居住(小)区,《通知》强调要加大对无养老服务设施用房或现有设施用房未达到规划要求的资金投入力度。这些区域将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照每百户不少于15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进行配齐。这不仅是对现有资源的有效利用,更是对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切实关注。
为了确保这些规划和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各级民政、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将从今年起开展定期的监督检查。这不仅是为了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更是为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完善和优化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与运营。
这一系列的举措,无疑为自治区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它不仅提升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更体现了社会对于老年人的关怀与尊重。让我们共同期待一个更加完善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为老年人带来更多的便利与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