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开展养老服务业发展园区(基地)认定工作
近日,安徽省民政厅携手省发改委、省经信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养老服务业发展园区(基地)认定工作的相关通知》。该《通知》如同一道号角,吹响了安徽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崭新篇章。其目标在于,通过认定工作,分类扶持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养老服务业综合园区、智慧养老产品用品产学研基地和长三角健康养老基地,以推动全省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的协同发展。
该通知的印发,立刻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人们看到,安徽省在养老服务业的发展上,不仅方向明确,而且布局科学。养老服务业综合园区、智慧养老产品用品产学研基地、长三角健康养老基地,这三类园区(基地)主要形态,如星星之火,已呈燎原之势。
深入解读《通知》,我们可以看到其对于三类养老服务业发展园区(基地)的认定条件有着明确的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全省乃至更大范围的养老服务业发展方向及区域功能布局。还需具备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运营状况良好,形成养老服务资源的集聚效应。
其中,养老服务业综合园区更需拥有多家养老服务相关企业(机构)的入驻,涵盖多种养老服务业态,如养老机构、医疗机构、老年助餐、康复辅具生产或租赁等,且年营业收入规模达到5000万元以上。
智慧养老产品用品产学研基地则需要集聚多家智慧养老相关企业(机构),涵盖养老服务技术系统的研发、产品用品(含康复辅助器具)的研发生产、智慧养老信息技术和产品用品应用等。区域内各类企业(机构)的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需达到5%以上。
至于长三角健康养老基地,则需满足康养设施和接待能力符合需求,具有完善的居住、文体娱乐、疗养、餐饮等条件。需配备相应的医疗服务资源,可面向长三角地区提供集中住养、旅居养老等服务。其基础设施配套完备,交通便利,且所在地或行政主管部门与江浙沪地区建立有养老服务协同合作机制,这样的地方将予以优先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在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市、国家级(省级)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基地内的申报单位,将会得到优先支持。《通知》的发布,无疑为这些单位注入了新的活力和信心。
《通知》的印发,为安徽省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描绘了一幅宏伟蓝图。我们期待在不久的将来,安徽省的养老服务业能够在这片热土上蓬勃发展,为老年人创造更美好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