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是一项国家和社会为保障公民权益而设的法律保障制度,也称之为法律扶助。对于那些需要专业性法律帮助而又无法承担律师费用或诉讼费用的公民,我们称之为受援对象。他们可能面临的是整个法律程序的挑战,无论是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不论他们的身份背景,无论他们是一般群体还是特殊群体,只要他们需要法律帮助,都应得到援助。法律援助不仅是一项国家责任和行为,更是一种社会公益的体现。广义的法律援助涵盖了法律事务的各个领域,包括诉讼和非诉讼的各个方面。广义的法律援助也可以理解为法律服务。
狭义的法律援助则特指律师对公民提供的法律援助义务。这主要表现为律师为有特殊需要的成员提供免费或减费的法律服务。它的核心目的是确保那些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无法获得律师帮助的刑事被告人也能得到应有的法律服务。在某些国家,法律援助制度也被称为“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或“穷人辩护制度”。随着资源的逐渐丰富,法律援助的范围逐渐扩大,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也开始得到涵盖。例如,民事损害赔偿、请求抚养费、赡养费、抚恤金、救济金的发放,或者状告职能部门、请求国家赔偿等。
法律援助制度和法律服务是国家为了保障社会成员平等实现法律赋予的权利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其实质是贯彻宪法确立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确保国家法律的平等、公正实施。国家设立法律援助制度的根本目的是消除因经济能力或个人条件不平等而产生的法定权利实际不平等的现象,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平等的司法保障。这一制度已经成为一个国家经济发达、法制健全、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志。
对于老年人来说,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更是不可或缺。老年人是社会的脆弱群体,他们需要特殊的法律保护。侮辱、虐待、遗弃和伤害老年人的现象时有发生,这要求我们必须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在我国,现有的法律援助机构和服务机构难以满足广大老年人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我们需要建立更为完善的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网络,为老年人提供及时、便利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这不仅是国家的责任,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这一网络应以法律援助机构为核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基层法律服务所为主体,指定或委托的法律服务机构为骨干,同时充分利用社会志愿者服务机构的力量。通过这样的网络,我们可以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法律需求,为他们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是国家和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