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内,山东将培养培训2000名养老院院长
山东省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解读
一场山东省新闻办的新闻发布会于3月22日下午召开,邀请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的领导对《山东省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深入解读。在座的记者们纷纷提问,其中关于养老服务人才奖补政策的实施效果和实施新补助政策后在支持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新举措成为关注焦点。
省民政厅副厅长张孟强在会上详细介绍,自2013年我们在全国率先设立院校开办养老专业奖补政策以来,成效显著。目前,已经支持设立了养老服务专业院校19所,这些院校带动了全省养老相关专业院校的蓬勃发展,总数达到了66所,其中在校生人数也增至1.1万人。不仅如此,省级财政每年也会安排一定数量的培训经费,累计为省本级培训养老服务与管理人员达3.3万人次,全省范围内培训人数更是高达16万人次。这一系列的措施共同构建了一个集学历教育、在职培训、技能评价于一体的养老人才培养培训体系。
张孟强强调,养老服务人才是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核心所在。为了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省民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进相关工作,并着重从三个方面展开:
将大力推行学历教育。通过落实院校设立养老服务专业的奖补政策,鼓励和支持更多的院校加强养老服务专业建设,扩大招生规模并提升教育质量。还将实施“+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1+X”制度,以培养更多具备复合型和应用型能力的的人才。
积极开展在职教育。将会同人社部门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计划,针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和其他有意愿从事养老工作的人进行免费培训。预计在未来几年内,全省将培养大量的养老院院长、老年社会工作者和养老护理员。还将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鼓励其提升技能等级和专业能力。
将加大褒奖力度。通过落实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奖补制度以及开展各类评选活动,如“齐鲁和谐使者”、“最美养老院院长”和“最美养老护理员”,来提高养老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进一步激发其工作热情和积极性。这一系列措施的实施无疑将为山东省的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