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调整城乡居民基
尊敬的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以及有关单位: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我们一直致力于提高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待遇水平。为了进一步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经过市委、市的深入研究和批准,我们决定对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老年人生活补助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一、调整范围
自2019年1月1日起,我们针对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在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以及正在领取老年人生活补助的人员,进行了基础养老金和老年人生活补助标准的调整。
二、调整办法
1.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295元调整至307元,增加了12元。
2. 针对不同年龄段的老年人,生活补助标准也有所增加:年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的老年人,生活补助由每人每月113元调整至125元;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老年人,生活补助由每人每月123元调整至135元;80岁以上的老年人,生活补助由每人每月133元调整至145元。
3. 对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65周岁并正在领取基础养老金或老年人生活补助的人员,他们的基础养老金或生活补助标准将再增加5元。这是对年长者的特别关爱,以表达我们的感激之情。
三、资金来源
调整后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老年人生活补助所需资金,将按照原有的资金渠道进行筹集并准时发放。
四、发放时间
本次调整增加的基础养老金和老年人生活补助自7月份起开始发放。今年1至6月份的调整增加部分将随7月份一并补发,确保每一位应享有人员的权益得到保障。
我们深知,这次调整对于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衷心希望所有市民都能够共享社会发展的红利,感受到市委、市的深切关怀。我们也将继续努力,为全市的老年人提供更加全面、周到的服务。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