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忽悠老人买保健品将被惩戒
近日,民政部印发了一份名为《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该通知可谓是养老服务市场的一记重拳。针对养老服务领域中的违法失信行为,此办法建立了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重点关注对象名单两项制度,旨在确保养老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对于那些在养老服务中失信的机构和从业人员,将会受到与其失信行为相当的惩戒措施。值得注意的是,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是动态管理的,而重点关注对象名单的有效期为6个月。
这份《办法》明确了哪些行为将使得养老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其中包括:超出规定的业务范围、侵害老年人权益、诈骗老年人财物、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却拖延不改、安全事故负有责任、骗取补贴资金、拒不接受监督检查或隐瞒真实情况、不按规定报送工作报告及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也将被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一旦被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这些机构和人员将受到多方面的限制,如参与评比表彰、等级评定、采购、财政资金扶持、政策试点等。他们还会被增加检查频次作为重点监管对象。而对于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名单期间将不得被提名担任其他养老服务机构的领导职务。如果已担任相关职务的,则需要按照程序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
明年6月1日起,这部《办法》将正式施行。为了更有效地管理失信行为,民政部还计划依托“金民工程”建立全国统一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系统。这一举措无疑将为养老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让违法失信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付出应有的代价。
此消息来源于北京青年报,让我们期待这一制度的实施能够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