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内设医务室岂能成花瓶
据《新安晚报》报道,吴怡松老人被送到安徽宿松县幸福老年公寓托养后,遭遇令人震惊的状况。家人在最近的探望中发现,老人的右脚大脚趾竟然腐烂,并且里面甚至出现了小蛆。这一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并促使宿松县民政局迅速介入调查。目前,该机构已被责令停业整顿。
深入这一事件背后的原因,我们发现这与宿松县幸福老年公寓近期更换院长,导致管理工作出现脱节有着直接的关系。更根本的问题在于该机构的医务室形同虚设。在医养结合的大背景下,养老机构的医务室应当成为其招揽生意的重要招牌,为老人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护理服务。但在现实中,一些养老机构的医务室只是名义上存在,实则缺乏真正有经验的专业医生。
以宿松县幸福老年公寓为例,其医务室不仅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理老人的健康问题,更是聘用了一位执业证书失效、不符合行医资格的乡村医生。这是对该机构经营管理者的责任缺失的深刻揭露,也是对整个养老行业医养结合模式的一次警示。我们不禁要问,如果没有这次的事件曝光,这种形同虚设的医务室还要存在多久?何时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事实上,关于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的标准和要求,国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这些文件不仅规定了医务室的基本设置标准,还明确了人员配置、管理运行等方面的要求。例如,人员配置方面,明确要求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年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对于宿松县幸福老年公寓的事件,我们应该深刻反思。养老机构的内设医务室不仅仅是一块招牌,更是老人们健康保障的重要一环。我们需要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管力度,确保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设置和运行医务室。我们也要对养老机构的经营管理者进行教育引导,让他们真正认识到医养结合的重要性,并切实承担起保障老人健康的责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为老人们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健康的养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