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向全市养老机构发放一次性运营补贴
近日,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发布通知,针对养老服务机构采取了一系列扶持措施。这些措施旨在缓解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养老服务机构封闭管理运行成本激增的压力,增强防疫信心,共同应对当前的困难局面。
通知中明确提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补贴措施。针对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免收封闭管理期间的管理费和运营费。对于利用闲置物业提供民政福利服务的机构,也将免收房屋租金。鼓励商会协会倡议业主与承租方共度时艰,协商减免缓养老服务机构租金。这些措施将直接减轻养老服务机构的经济负担。
通知还提高了运营补贴标准。从2020年2月起至养老服务机构封闭管理措施结束止,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将增加至每月每床240元,相比之前增加了90元。市级财政支持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补贴也将提高20%。这一举措将有效激励养老服务机构更好地提供服务,提升服务质量。
除此之外,通知还强调了疫情防控设施建设和一线养老从业人员的奖补。以在院老人和员工数为基数,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对养老服务机构隔离观察点建设、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和一线养老护理员进行奖补。其中,用于一线养老从业人员的奖补不低于总额的50%,以表彰他们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辛勤付出和贡献。
为了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度过难关,通知还提出减免相关税费、支持开展核酸检测等措施。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养老服务机构可以享受相应的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企业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稳岗返还、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减半征收等优惠。对于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养老服务机构,经审批或核准,可以减征、免征或缓征相关税费。
这一系列措施的实施,将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有力的支持,帮助它们度过当前的困难时期。这些措施也将提升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增强老年人的生活幸福感,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