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现场。交警供图骑电动车上高速被
标题:深夜高速悲剧:超标电动车闯入高速遭遇车祸丧命,认定老人为主要责任人
南都讯——记者易海军报道,一场深夜的高速悲剧震惊了社会。在广深高速上,一名六旬老人驾驶超标电动车闯入高速公路,与一辆面包车发生惨烈碰撞,当场丧命。事发后,深圳经过深入调查,公布了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老人为主要责任人。
事故现场监控录像让人揪心。两辆车相撞后,电动车尾部被嵌入小车前部,损毁严重。部门调取了事故现场周边的录像资料和多位司乘人员的证词,还原了事故发生的经过。据悉,老人乔某在凌晨时分,从广深高速的福永收费站进入高速公路,随后在路肩上行驶一段距离后进入机动车道。不幸的是,他驾驶的无号牌电动车被后方驶来的面包车追尾撞击。
这起事故的电动车被鉴定为机动车,即电力驱动的两轮摩托车。虽然其设计时速低于50公里/小时,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小时的车辆是不允许上高速的。事故中的双方驾驶员都经过了血检和毒物检验,排除了酒驾和毒驾的嫌疑。
面对这起事故,小车司机朱某感到十分震惊和无助。“我怎么也没有想到,高速路上会出现电动车!”他告诉记者,当时他正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达到90公里/小时。由于事故路段灯光昏暗,没有发现前方的电动车。他认为在正常情况下,电动车是不会在深夜上高速的。
与此死者的家属对这起事故提出了质疑,他们认为高速公司的安全措施不到位。特别是收费站没有工作人员发现老人并拦截他进入高速。据监控显示,收费站距离事故现场约1.2公里。死者的女儿哭诉称,老人有时会出去散步,家人也多次劝说其不要开电动车上机动车道,因为那太危险了。但这次可能是老人误入了高速路。如果有工作人员拦截,他就不会走上这条路。
无论家属如何哀痛和质疑,事故的责任已经明确。部门认定,电动车驾驶员乔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违法驾驶无号牌的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行驶,且未戴头盔,其过错行为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面包车司机朱某因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疏忽大意,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被认定为事故的次要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