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养老机构收费享优惠
近日,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我市养老服务机构迎来一系列新的收费优惠政策。今后,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均可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交纳用水、用电、用气、用暖等费用。这一政策的出台背景,是我市日益突出的养老问题以及各级党委对此的高度重视。
我市是人口大市,老年人口数量不断攀升,呈现出基数大、增长快等特点。为应对这一挑战,我市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各类养老服务机构253家,养老床位达到72586张。
此次新政策相较于以往,有两个显著特点。优惠政策的覆盖范围更广,不仅涵盖非赢利性养老机构,也包括赢利性养老机构以及各类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办理程序更加便捷,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只需持民政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件,即可轻松办理收费优惠手续。
具体来说,新政策规定,养老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暖的价格将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其中,用水价格按照生活类用水第三类别结算,不执行阶梯水价;用气则按照第二类结算,也不执行阶梯价格。养老服务机构在安装电话、宽带互联网和有线电视时,可以免收一次性接入费,使用费也将按照居民用户生活类价格收取。
以自来水为例,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到户价每吨为2.92元,而养老机构用水的价格则低于此,为每吨3.23元。这一优惠政策无疑为养老服务机构减轻了运营成本,也进一步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
全市各级和部门在养老问题上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但也充满信心。此次新政策的出台,是市委、市加快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也是我市打造淮海经济区养老服务业高地的重要一步。我们相信,这一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
新政策的实施将为我市养老服务机构带来实实在在的优惠,鼓励更多社会力量投入到养老服务中,为我市的养老事业注入新的活力。这一政策的出台,充分展现了我市党委对老年人的深切关怀,也标志着我市在应对老龄化挑战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