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吉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即将于今年五月一日正式启航,吉林省已经将其贯彻实施工作列入了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为了顺利推动《条例》落地生根,省老龄办已经启动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措施,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积极沟通、主动出击,为《条例》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打下扎实基础。
省老龄委专门发布了《关于深入宣传贯彻<吉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重要通知》,对全省各地、各部门的落实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紧接着,省老龄办召开了全省老龄办主任会议,会议旗帜鲜明地动员部署了《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
宣传工作也进入了高潮。省老龄办印制了大量的《条例》单行本和宣传挂图,深入全省城乡社区、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组织进行发放,同时结合电视台、报刊等主流媒体的集中宣传,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各级老龄部门也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发放宣传材料、悬挂标语、张贴挂图、现场咨询等,形成了强大的宣传声势,有效扩大了覆盖面和影响力。
省老龄办还举办了全省老龄办主任培训班,对各级老龄办主任及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集中培训,对《条例》进行了深入解读。在培训过程中,还召开了全省贯彻《条例》调度会,各地汇报了贯彻落实《条例》的进展情况,通过交流学习,推动了全省各地贯彻《条例》工作的深入开展。
为了确保《条例》的贯彻落实不打折扣,省老龄办还组成了督查组,由主要负责同志带队,深入通化市、辽源市、四平市等地进行督查指导。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与市主管领导见面、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实地研究、贯彻《条例》中遇到的难题,尤其是关于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等问题的落实,有效促进了《条例》的贯彻实施。
目前,全省各地正在有条不紊地贯彻落实《条例》,吉林市、辽源市等部分地区行动迅速,已经全面展开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工作的落实。可以预见,《条例》的贯彻实施将为吉林省的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注入新的动力,为老年人们的生活带来更多的温暖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