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积极老龄化避免老被失能—— 民
在吉林省大力推进幸福养老工程建设的现场推进会上,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乔恒强调,必须坚决破解养老服务与产品短缺等难题,推动养老服务业迅速崛起为吉林省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标杆。他特别警示,要警惕一种现象——老人因过于被动的养老方式而“被失能”。这种现象让全省的525万老年人口无法享受有活力的晚年生活,也让他们的后代无法安心学习、工作和生活。那么,如何理解和应对“老人被失能”的问题呢?为此,记者对乔恒进行了专访。
乔恒告诉记者,“老人被失能”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些养老机构由于理念或市场策略原因,过度包办老人的生活,导致老人失去自我活动能力。缺乏无障碍设施的居住环境也会使行动不便的老人难以进行身体活动和康复训练,从而“被失能”。心理学和体育学的研究表明,适当的智力活动和身体活动可以明显减缓衰老速度,我们必须扭转这种过度包办的现象,让老人在身心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动起来。
对于“老人被失能”现象的影响,乔恒指出,这不仅对老人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经济负担和心理打击,也给管理养老事业带来了挑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吉林省自2012年起实施了养老服务补贴政策,但“老人被失能”仍然是一个无谓加重和家庭负担的问题,必须尽力避免。
乔恒表示,吉林省正在努力和努力解决这一问题。在机构养老方面,他们倡导专业服务与老人的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相结合,加强康复服务、老年医疗的建设,并鼓励养老机构吸纳身体好、素质高的老年人参与院务管理。吉林省还大力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让老人在熟悉的环境中积极参与各种活动和社交,保持身心健康。
谈及如何进一步落实积极老龄化观念,乔恒强调,要鼓励和引导老年人形成健康的心态和进取精神,积极参与文体娱乐活动和社会生活。要实现变养老为“助老”,让老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发挥余热、奉献社会。还要加强无障碍设施改造,让体弱、半失能的老人行动更方便。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必能为吉林省的老年人打造一个幸福、健康的晚年生活环境。吉林省的居家养老和养老服务体系近年来不断完善和创新。我们推出的《吉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不仅保障了老年人的权益,更是倡导了一种积极的老龄化生活方式。我们鼓励和支持子女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让老年人在享受天伦之乐的也能感受到社会的关怀和尊重。我们也倡导老年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参与家庭事务和孙辈的照顾,这不仅体现了老年人的价值,也增强了他们的存在感。
在机构养老方面,除了提供医疗康复、文体娱乐等服务,我们还致力于打破传统的机构界限,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社区和社会的互动。我们的目标是让老年人在养老的也能享受到生活的乐趣和社交的温暖。
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则更加完善,老年教育、文化养老等服务体系日益健全。我们致力于打造一个充满活力、充满乐趣的社区养老环境,让老年人在社区中感受到家的温暖和关怀。
在农村地区,我们积极互助养老模式,以低龄健康老人为主力军,成立农村老年协会和志愿服务队伍。这种邻里互助和志愿帮扶的模式,不仅为老年人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帮助,也为他们创造了展示自我、实现价值的平台。我们也注重文养结合,引导老年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让他们在晚年生活中感受到生活的乐趣和意义。
尊老、敬老、爱老、助老是我们社会的传统美德。我们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养老服务事业,特别是实施战略合作为重点,动员公益慈善机构,招募志愿者,与他们共同为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的老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这不仅为老年人带来了生活的便利和温暖,也为年轻人树立了一个积极向上的榜样。我们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吉林省的养老服务事业将会更加完善,老年人的生活将会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