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我市3单位荣获全国敬老文明号称号
我市荣获全国“敬老文明号”和“敬老爱老模范人物”称号
随着金秋的脚步渐近,全国老龄委颁发的第二届全国“敬老文明号”和全国“敬老爱老模范人物”称号的决定书传至我市。这份沉甸甸的荣誉不仅对我市贵池区墩上街道等三家单位的肯定,更是对我市汪传才等三人无私奉献精神的认可。这份荣誉不仅彰显了他们的成绩和付出,更体现了整个社会对老年人的尊重和关怀。
这些荣誉的取得并非偶然,而是源于我市广泛开展的敬老爱老活动。以“关爱、构建和谐”为主题,我们以提升尊老敬老意识、提升为老服务水平为目的,积极推动各类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在这样的氛围下,涌现出一批先进模范典型,他们不仅推动老年优待政策的落实,更是用行动弘扬了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
汪传才等荣获“敬老爱老模范人物”称号的个人,他们的事迹感人至深,是我们全市老龄工作的楷模。他们的行为不仅体现了对老年人的尊重和关怀,更是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和发扬。全市各级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和社会各界人士应以他们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实施〈权益保障法〉办法》。
此刻,我们深感骄傲和自豪。这份荣誉是对我们过去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未来的期待。我们深知,每一个荣誉背后都有辛勤的付出和不懈的努力。我市将从这一刻起,启动新一轮的“敬老文明号”和“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评选表彰活动。让我们携手共进,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为老服务中,用实际行动弘扬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风尚,让这份荣誉的光芒更加璀璨夺目。
让我们向这些荣誉获得者表示热烈的祝贺,并期待他们在未来的日子里继续发光发热,为我市的老龄工作贡献更多的力量。也期待全市各级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和社会各界人士以他们为榜样,共同为我市的老龄事业贡献力量,让老年人的生活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