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权利
近日,一部关于亿万百姓未来养老的法律——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表决通过,并由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72号主席令正式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这部法律将正式施行。对于每一个关心养老问题的人来说,这无疑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这部法律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条文,而是对亿万百姓“养老明天”的承诺。关于基本养老保险,法律明确规定,国家将通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随着经济的发展,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以及物价的上涨,养老保障水平也会得到适时的提高。对于那些计划生育家庭的老年人,更是得到了法律的特别关注。国家将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的扶助制度。
面对老年人可能面临的失能风险,这部法律也做出了明确的应对。国家将逐渐开展长期护理保障工作,确保老年人的护理需求得到满足。对于那些生活长期不能自理且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将根据他们的失能程度给予相应的护理补贴。国家还将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求,并在制定医疗保险办法时对老年人给予照顾。
除了基本的生活保障和医疗保障,这部法律还关注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地方各级和有关部门将采取措施,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鼓励和支持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各种形式的服务。法律还明确规定了设立养老机构需要向民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的程序。
值得一提的是,修改后的法律还对社会如何为老年人创造无障碍的居住环境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针对很多城市老年人在居住环境中遇到的难题,如没有电梯的六七层居民楼等,需要通过适老改造工程等措施来解决。
老年人的精神慰藉问题也受到了法律的关注。家庭成员应该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能忽视或冷落他们。对于那些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该经常看望或问候他们。用人单位也应该按照国家的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这部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一个全方位保障老年人权益的法律。它不仅关注老年人的生活基础问题,还关注他们的服务需求和精神慰藉问题。这是一个时代的进步,也是一个社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