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民政厅、卫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社区
【闽民管〔XXXX〕XX号通知】关于全省城乡社区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亲爱的各位市民政局、卫健委以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的同仁们:
为了进一步提升全省城乡社区老年协会的服务质量与组织效能,我们决定对当前老年协会进行一系列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此次通知,旨在推动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健康有序发展,使其更好地发挥在社会治理、维护老年人权益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积极作用。
一、全面梳理与登记备案
我们要求各地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梳理和摸排城乡社区老年协会的现状。这包括但不限于已登记和未登记的老年协会。我们将依据《全省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建设情况统计表》进行情况梳理并建立档案。对于符合登记条件的老年协会,我们将要求依法申请登记;对于尚未达到登记条件的,则需按要求进行备案。今后,未经登记或备案的老年协会将不得开展活动。
二、名称规范化
我们将对城乡社区老年协会的名称进行统一规范,名称需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及活动地域相符。今后,新登记或备案的老年协会都必须使用规范的名称。各地需对已有的老年协会名称进行规范,并在各种场合统一使用其规范名称。
三、强化管理与完善机制
城乡社区老年协会的建设已被纳入城乡社区治理的重要内容。我们将老年协会换届与村(社区)“两委”换届的同步进行。我们还将老年协会建设纳入村规民约的重要内容,推动其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对于已登记的老年协会,我们将通过年检、抽查、评估、培训等方式促进其依法依规运行。对于尚未达到登记条件的老年协会,我们也将指导其做好日常活动与管理工作。
我们期望通过此次规范化建设,能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发挥他们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我们期待各地积极响应,严格执行,共同为全省城乡社区老年协会的健康有序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通知。
闽民管〔XXXX〕XX号
日期:XXXX年XX月XX日强化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建设:保障与领导并重
各地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积极整合村(社区)资源,以强化城乡社区老年协会的建设。此项工作的保障措施与党的领导将并重进行。
一、确保老年协会的活动场所与经费支持
我们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老年学校、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为老年协会提供办公和活动场所。通过有关部门资助、村(社区)集体经济扶持以及社会捐赠等方式,为老年协会提供稳定的经费支持。我们将注重总结老年协会的先进经验,宣传其优秀典型和先进事迹,营造关心和支持老年协会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党对城乡社区老年协会的领导
城乡社区老年协会的发展离不开党的领导和指导。我们要确保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沿着正确方向发展。为此,我们将指导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在新形势下加强老年思想教育工作,确保老年人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决策部署。建立城乡社区党组织与老年协会定期联系制度,组织协调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参与城乡社区共驻共建活动。鼓励村(社区)负责人、党员担任城乡社区老年协会负责人,并在城乡社区党组织的指导下加强自身党的建设工作。
附件:
1. 全省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建设情况统计表:此表用于统计和记录全省城乡社区老年协会的建设情况,以便进行宏观管理和决策。
2. 福建省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备案表:此表用于备案城乡社区老年协会的基本信息,保障其合法性和规范性。
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日期为2019年11月14日。此公告主动公开,以兹证明。附件中的统计表和备案表将进一步完善和推动城乡社区老年协会的建设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