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闹剧背后的反思:谁是真正的受害者?
在一个宁静的年份,丁一与丈夫黄学宾携手走进了婚姻的殿堂。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对夫妻间逐渐出现了一些裂痕。1995年的某个初春,黄学宾因常去张学英的小店用餐而与她结识。得知张学英是一个独自抚养女儿的单身母亲后,黄学宾心生同情,对她施以援手。尽管两人的年龄相差20岁,但彼此间的深情关怀最终让他们于1997年携手共度人生。次年,张学英为黄学宾生下了女儿黄小英。
尽管丁一对黄学宾的行为有所不满,也曾为此吵闹,但无奈木已成舟。考虑到已有孙子,丁一不愿离婚,但也只能接受黄学宾与张学英同居的事实。
命运却在2000年底给这个家庭带来了不幸。黄学宾突然病倒,经诊断已是肝癌晚期。在黄的治疗过程中,张学英毫不犹豫地拿出了一万元积蓄。一个月后,丁一得知黄的病情,虽然她也尽了一份看护之责,但两人之间的积怨仍然难以化解,甚至在黄生命垂危之际仍时有争吵。而张学英因为身份问题,在丁一知情后,便不敢再公开照顾黄学宾。
在生命的最后时刻,黄学宾意识到自己的时日无多。为了避免死后丁一与张学英之间的财产纠纷,他在2001年4月18日晚召集了律师、公证员和几位好友,立下了口头遗嘱。遗嘱中,他将自己的住房补贴金、住房公积金、抚恤金、一套与妻子共同居住的住房出售款的一半所得以及手机赠与了朋友张学英,并特别指定张学英负责安葬他的骨灰。不久后,黄学宾离世。
黄的去世后,他的好友向丁一和张学英宣读了遗嘱。张学英感动于这份意外的遗嘱,而丁一却坚决否认其效力,扣住了黄的财产。在咨询律师后,张学英于2001年5月30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黄的遗产。这场诉讼迅速成为潞洲市的焦点。
在诉讼中,当时黄立遗嘱时的在场人证明黄神智清醒,所立遗嘱真实有效。法院认为黄的赠与财产内容存在违法之处。特别是黄未经丁一同意单独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侵犯了丁一的权益。黄在与张学英同居的行为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法院依据公序良俗原则判决张学英的诉讼请求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