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如何维护老年人的肖像权

居家养老 2025-06-04 04:14www.yanglao9.com居家养老

老王,一个因岁月侵蚀而身体日渐衰弱的老人,与多种慢性疾病相伴多年。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听闻某公司举办的大型健康咨询活动,带着期待和寻求健康的渴望,老王踏入了这场活动。在这场活动中,老王被引导购买了大量的保健品,这些保健品的效果却如石沉大海,未能给老王带来任何实质性的改变。他的老伴时常对此表示遗憾,认为老王花费了不必要的钱财。

一日,老王惊讶地发现邻居手中拿着的保健品广告上,竟然刊登着他的肖像照,并大肆宣传这款保健品的神奇效果。老王瞠目结舌,回忆起了参加健康咨询活动时的一幕,他意识到自己的肖像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被用于了商业宣传。愤怒的老王决定捍卫自己的权利,将其告上了法庭。

这起案件涉及的是肖像权的法律问题。在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了公民的肖像权,任何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其肖像,而有权使用的人也必须严格遵守授权范围。违反这些规定的行为,均被视为侵犯肖像权。

侵犯他人的肖像权,不仅侵害了他们的精神利益,也损害了他们的经济利益。对于这种行为,侵权人需要承担非财产责任和财产责任。民事责任的形式包括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其中的赔偿损失不仅包括物质损失,还包括精神损失。具体的赔偿数额需要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行为情节、后果和影响来综合确定。

在本案中,老王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某公司用作广告宣传,严重侵犯了他的肖像权。并且由于广告内容的不实,给老王带来了精神上的痛苦。法院根据该公司的盈利情况,判决其赔偿老王一定数额的肖像使用费。考虑到其行为给老王带来的不利影响以及造成的精神痛苦,法院还判决其赔偿老王一定数量的精神损失费。这一判决既是对老王的公正,也是对侵犯肖像权行为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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