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居家养老 2025-06-13 23:33www.yanglao9.com居家养老

关于广州市国有企业开展养老服务的通知

各位区人民、各市属国有企业:

为了积极支持我市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利用自有物业开展养老服务,推动养老服务平衡充分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及广东省办公厅的相关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过市同意,特此通知如下:

一、本市国有企业被鼓励采取独资、合资、合作或出租等方式,利用自有物业举办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参与养老服务的国有企业,将享受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水电气价格、资金资助等优惠政策,并在年度业绩考核中给予支持。

二、对于采取租赁方式出租自有物业以举办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设施的国有企业,可免予公开招租。但请注意,此类物业不得转租。部门承租的物业,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运营管理,且不得加收租金。

三、国有企业租赁自有物业举办养老服务机构设施的租期将适度延长,设定为15-20年,由企业自主决策,无需再报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审批。

四、租赁底价将由具有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以养老服务用途评定并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普惠性养老机构设施,可享受一定租金优惠,但最低优惠价格不得低于评估价的75%。

五、租赁期满,市属、区属国有企业将与所在地区民政局联合开展评估。表现优秀的原承租主体将直接续签协议,继续用于养老服务。

六、国有企业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明确禁止将租赁物业用于非养老服务用途,并约定改变用途的违约责任。对于采取不公开招租方式出租的养老服务机构设施,还需明确收费标准不得高于我市普惠性养老服务收费标准,超标的将承担违约责任。

七、本通知中的养老服务机构设施是指或社会力量举办的,为老年人提供各类服务的机构或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以及其他包含养老服务内容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设施由区民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认定。

此通知旨在支持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养老服务,推动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希望各区、各企业能够积极响应,共同为我市的老年人提供更好的养老服务。关于特定通知的实施及试行期限公告

尊敬的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人民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

经过深思熟虑和全面考虑,我们决定印发一项重要通知,该通知涉及我们共同关心的若干事务,现予以公布并明确其实施细节。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该通知正式实施,且将进行为期三年的试行。这是我们为全市社区做出的积极决策,也是我们面对未来的重要一步。

该通知的实施旨在推动广州市的公共服务进步,特别是在民政、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领域。我们相信,通过实施该通知,我们能更好地服务市民,更有效地管理国有资产,推动全市的社会经济发展。此次的试行不仅是一次机遇,也是我们面临的挑战。我们需要共同面对和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挑战,确保通知的有效实施。

我们深知改革需要勇气和决心,更需要大家的支持和参与。我们期待全市各界人士能积极响应这一通知,共同推动广州市的进步。我们也需要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此,我们将建立专门的监督机制,确保通知的实施效果符合预期。

在此,我们再次强调该通知的重要性,并呼吁大家共同遵守和执行。我们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广州市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未来。

特此通知!

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人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热切期待您的支持和合作。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试行期限为三年。我们共同期待通过这一改革措施,推动广州市的社会进步和发展。让我们携手共进,为广州市的明天创造更美好的前景!

日期:2020年5月7日。

Copyright © 2016-2025 www.yanglao9.com 社区养老网 版权所有

养老院|养老保险|养老机构|养老金|养老政策|养老公寓|养老服务|居家养老|社区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