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开展划转

养老金 2025-06-04 05:33www.yanglao9.com养老金调整

宁财资发〔2019〕655号文件公告

亲爱的各市、县(区)人民:

随着时代的步伐,我们的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为了进一步强化社会保障,按照自治区领导的指示精神,我们即将启动一项重要的工作——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此项工作是为了确保社会保障体系的稳健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可靠、更持久的社会保障服务。

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号)和《财政部等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财资〔2019〕49号),我们明确划转工作的具体要求与目标。各市、县(区)人民需对本地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进行详细摸底,确认划转对象,并于2019年10月30日前将汇总数据上报至自治区财政厅及国资委。这不仅是一项任务,更是我们对民生保障的一份承诺。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特设立以下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沟通:

自治区财政厅:韩巍 电话:0951-5069229

自治区国资委:姚远 电话:0951-6180082

我们深知这项任务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因此希望大家能够紧密协作,确保在2020年底前完成划转工作。让我们携手共进,为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而努力!

附件如下:

1. 划转工作企业摸底和划转对象确认汇总表

2.《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号)

3.《财政部等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财资〔2019〕49号)

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日期:2019年10月22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这份文件是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重要通知。各市、县(区)需按要求进行企业摸底和对象确认,以确保社保体系的健全和稳定。希望大家能够积极响应,共同为社会保障事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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