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近日,自治区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这一决策标志着该区养老服务体系正在加速升级,致力于构建一个集居家社区机构协调、医养康养于一体的养老服务体系。此次审议通过的实施意见旨在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确保养老服务供给结构更加合理,社会投资明显扩大,服务质量持续改善,消费潜力得到释放,以满足广大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
具体来看,《意见》强调了以下几点核心内容:
《意见》聚焦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通过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采取补贴等方式对特定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建立社区层面的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或日间照料中心,完善购买养老服务制度机制。这些措施旨在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质量,让老年人在熟悉的社区环境中享受到全方位的养老服务。
《意见》强调了机构养老服务的重要性。针对高龄、失能等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刚性需求,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确保安全隐患得到整改。重点发展养护型、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到指定时间点,全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要达到预期比例。这些措施旨在提高机构养老服务质量,确保老年人得到专业、细致的照顾。
《意见》还鼓励扩大养老服务就业创业。通过开发为老服务岗位,优先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同时加强健康养老人才培养,鼓励各类院校开设相关专业,推进职业院校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建设。这些措施不仅有助于解决养老服务业的人才短缺问题,还能为社会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除此之外,《意见》还重视老年人消费权益保护和非法集资整治工作。通过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等措施来保护老年人的消费权益。《意见》还从资金扶持、用地优惠、消防审验、信用惩戒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支持政策,为养老服务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出台将为该区养老服务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推动养老服务供给结构的优化和社会投资的扩大,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多样化的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