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成功案例少 老人难接受此类养老方
随着国务院在9月13日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社会上再次泛起了关于“以房养老”的热议。这个早已被一些金融机构尝试提供服务的概念,如今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焦点。
早在《意见》发布之前,中信银行就已经在2011年末推出了养老按揭业务。这项业务允许年满55周岁的中老年人或年满18岁的法定赡养人,以房产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养老。
据悉,中信银行的这项养老按揭业务细则规定,贷款金额根据担保物价值和养老人养老合理需要的资金来确定,累计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所抵押住房评估价值的60%,每月实际支付的养老金额不超过5万元。贷款期限则根据借款人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但最长不超过10年。
尽管有这样的业务存在,但在实际操作中,接受“以房养老”的客户并不多。一家也开展此项业务的银行工作人员向《每日经济新闻》透露,自他们开展这项业务以来,成功的案例寥寥无几。客户群较少,反应一般,这一代的客户还不太接受这种养老方式,他们更倾向于掌握自己的财产。
尽管如此,该银行仍计划继续推广这项业务。一方面会深入调研,针对客户群的需求进行改进;另一方面,预期随着时代的变迁,老年人的观念也会有所改变,逐渐接受这种养老方式。
与此国际金融问题专家、对外经贸大学兼职教授赵庆明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以房养老”推行过程中面临的一个较大问题是土地使用权限。目前,我国的土地使用权限只有70年,随着房子的使用和损耗,其剩余权利价值逐渐减少,也就是说房子的价值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缩小。如果把房子抵押给银行,银行在进行估值时给出的价格可能还不如现在直接卖掉房子、用所得资金去养老院划算。
尽管目前还有一些银行和金融机构尚未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业务,但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未来不久应该也会有相应的产品问世。这个新兴的市场和产品,无疑将为养老服务业注入新的活力,也为广大老年人提供更多的选择和可能。“以房养老”,这个曾经的陌生概念正逐渐走进我们的生活和视野,期待它在未来的发展中不断完善和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