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实
文件编号:湘卫老龄发〔XXXX〕一号通知
各位市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民政局及市场监管局的朋友们:
随着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的深入实施,我们迎来了深化医疗和养老服务改革的重要时刻。为了更好地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我们特此就医养结合机构的审批登记工作提出以下建设性意见。
一、广泛宣传,精准指导
医养结合机构是一种集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为一体的新型机构。各级卫生健康、民政和市场监管部门应积极通过政务网站、媒体渠道等,广泛宣传医养结合机构的审批备案、登记注册等相关政策。应根据申办人的具体需求和条件,为其提供详尽的审批流程、受理要求、材料清单及办理时限等指导,确保政策精准落地。
二、大力扶持,鼓励医疗机构入驻养老机构
为简化审批流程,养老机构申请设立内部医疗机构时,可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申办人只需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即可。资质合格的医疗机构将获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对于申请设立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将合并进行,不再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而申请设立三级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需向省卫生健康委提交申请,依据法律法规进行严格的设置审批。
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无论是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均可享受社会办医的扶持政策。卫生健康及市场监管部门需确保补助经费的及时足额拨付,并确保相关政策的落实。按照法律程序,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需先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再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则须先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办理许可证,再到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三、医疗机构的养老事业拓展之路
随着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医疗机构积极投身养老服务已成为时代所需。依据国卫办老龄发〔2019〕17号文件,民政部门不再对养老机构设立进行许可,为医疗机构涉足养老领域提供了极大便利。
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若申请设立养老机构,无需另行设立新的法人,无需另行法人登记,这无疑大大降低了准入门槛,为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无论是非营利性还是营利性,只要申请设立养老机构,都需要向相应的民政部门备案。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需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社会组织登记部门)办理章程核准、修改业务范围,然后在登记证书的业务范围内增加“养老服务”职能。营利性医疗机构则需向市场监管部门(企业注册局)申请变更登记,经营范围中增加养老服务内容。公立医疗机构则向编办提出主要职责调整和变更登记申请,并在法人证书中增加相应职能。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二部门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指出,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时,可依据其已具备的资质直接进行登记备案,手续大大简化。这些机构在享受养老机构相关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其他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的民政及相关部门应及时足额拨付补助经费。
四、新建医养结合机构的全力支持
对于新建医养结合机构的申办人,需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的类型、性质、规模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公办医疗机构或养老机构的设立仍依据现行政策法规进行。
社会力量举办的医养结合机构受到鼓励,卫生健康、民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需建立办理情况通报机制。社会力量举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需先办理《营业执照》,再进行养老机构备案;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举办则需在民政部门的指导下完成社会服务机构登记,再到民政部门的养老服务部门进行备案。
在服务型的建设中,湖南省针对医养结合机构的服务流程进行了全面优化。针对同层级的行政部门,当地政务服务机构设立了“一个窗口”办理机制,实现了一站式服务。在这样的模式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减少了群众的跑腿次数。
对于未设立政务服务机构的地区,湖南省卫生健康委、民政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制定了《申办医养结合机构流程图》和指导书,为申办人提供清晰的指导。参照《湖南省新建医养结合机构筹建指导书(试行)》,结合本地实际,各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了统一的筹建指导书,为申办人提供了贴心的咨询和指导服务。这样,申办人能够更加便捷地到相关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或登记备案手续。
为了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湖南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民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紧密合作,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形成了工作合力。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分别对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则与企业进行信息共享。这样的合作机制,确保了医养结合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安全。
在此基础上,湖南省还加强了信息化建设,提高了信息共享水平。各部门之间的数据实现了无缝对接,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大大提升了办事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附件:
1. 湖南省申办医养结合机构的详细流程图
2. 湖南省新建医养结合机构的筹建指导书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旨在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养服务,日期:2019年11月8日印发。通过这样的改革措施,湖南省将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的养老服务,推动医养结合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