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文稳妥有序恢复开放养老服务机构
随着春暖花开,我们迎来了新的希望。在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的精准指导下,关于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与恢复服务秩序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自3月11日起,我们的养老机构将有序恢复开放服务,确保老年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满足他们的服务需求。这一重要决策,无疑为我们的养老服务带来了希望和生机。
这场战疫中,我们始终坚持以县(市、区)为单位,针对不同风险区域采取不同的防控措施。对于无确诊病例区域和其他低风险区域,我们将逐步解除人员完全隔断的全封闭管理,让养老机构恢复生机。而对于中风险区域,我们仍将保持高度警惕,确保老年人的安全。具体的开放时间和步骤,由设区的市党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养老机构恢复开放后,我们首要的任务是保障老年人的健康。对于本区域拟返院和新申请入住的老年人,以及返岗和拟招聘的机构工作人员,我们必须实行严格的医学隔离观察。只有经过医疗机构诊断无新冠病毒感染后,他们才能正式入住或上岗。这一环节至关重要,我们必须严格把控,确保每一位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在此基础上,我们还要继续严格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内部管理。我们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指南的各项规定,从日常报告、出入管理到体温测量、消毒通风等每一项工作都要做到位。老年人的一律不得外出,物资采购也将实行外部配送、门外消毒等严格措施。特别是青烟威等境外疫情输入风险较大的地区,更要进一步严格防控措施,严防境外疫情输入。
对于工作人员的管理,我们也毫不松懈。实行分批7天轮值上岗制度,确保养老机构正常运转。居家轮休人员也要落实防护要求,每天上报体温测量结果和行动轨迹,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出入人员密集场所。
这一系列的措施,都是为了保障老年人的生命健康和安全。我们相信,在省委的领导下,我们一定能够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与恢复服务秩序工作,为老年人提供一个安全、健康、舒适的生活环境。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养老服务机构带来新的生机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