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村老人拥有更多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访
李克强总理在工作报告中强调“发展养老服务”与“保障老人合法权益”,这一议题已然成为社会的焦点。针对农村养老服务的发展现状与挑战,记者进行了深入的采访,对话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民政厅副厅长耿学梅,以期了解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和未来方向。
记者首先询问到安徽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耿学梅表示,安徽省作为农业大省和外出务工人员大省,农村老年人口基数大,其中留守老人和经济困难老年人占据相当比例。这些老年人面临的核心需求包括基本生活权益的保障、不能自理老年人的照护服务,以及留守老年人的关爱服务。
在回应如何满足这些需求时,耿学梅详细介绍了安徽省的实践经验。一方面,积极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基本权益。另一方面,实施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如开展联系人登记和探视走访,强化家庭赡养责任,发放高龄津贴和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以及成立农村基层老年协会等。这些措施旨在提高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服务支付能力,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并满足其照护和关爱需求。
农村养老服务工作仍面临诸多难题与挑战。耿学梅指出,农村养老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短板领域,存在基础设施建设难、服务辐射范围有限等问题。政策对农村的倾斜效应尚不明显,市场主体参与积极性不高,农村老年人消费意愿和能力有限。
针对这些问题,耿学梅提出了下一步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思考和建议。必须从强化家庭赡养责任入手,提高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自我保障能力。必须遵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她强调,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首要任务是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在此基础上逐步丰富服务供给。
农村养老服务发展面临诸多挑战,但只要我们坚持以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权益为核心,加强家庭、、社会等多方的合作与投入,一定能够逐步解决这些问题,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养老服务。这是我们对未来的期待,也是我们的责任。深化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必须因地制宜,以实际情况为根基,推进多元化的服务模式。在广袤的农村地区,每个乡镇、每个村庄都有其独特的地域、资源、人口和经济状况。以安徽为例,其下辖的1239个乡镇和1.5万个行政村,各具特色,情况复杂。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不能一刀切,必须依托当地的既有设施、人力资源和基层组织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养老服务。
对于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应加大财政补贴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确保这些地区的老年人能够享受到基本的养老服务。而对于地理位置较好、消费能力较强的地区,如安徽的和县功桥镇,可以通过政策扶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拓展养老服务项目,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需求。
单纯的投入和服务投送难以满足广大农村地区的养老服务需求。必须转变供给方式,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可以通过财政、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农村养老市场。引入社会资本整合农村集体闲置资产,如敬老院、学校和村集体公共设施等,将这些资源向民营企业和社会组织开放,为农村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护服务。
要将农村养老纳入美好乡村建设同步规划、部署和落实。涉及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资金、项目应得到充分整合,科学规划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优化农村养老服务供给。比如,结合“十四五”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各级应加紧项目谋划,争取在中央支持下完善农村养老设施。发挥村民自治和村规民约的作用,将赡养老人、关爱服务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推动形成尊老、孝老、敬老的乡村社会风尚。
发展农村养老服务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社会和家庭的共同努力。只有因地制宜、多元发展、充分整合资源、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才能让广大农村老年人享受到优质、便捷的养老服务。这也是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