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推
各区人民、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及相关单位:
我们激动地宣布,《厦门市推进养老服务发展(2020-2022年)行动方案》正式出炉,现已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厦门市人民办公厅于2020年5月22日特发此件,我们主动公开,以供大家详细了解和参与。
厦门市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2年)是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和《福建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养老服务发展(2019-2022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基础上,为推动“爱心厦门”建设,全面提升养老服务发展水平而制定。
一、总体目标
我们的目标是构建一个更加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的融合发展。我们计划让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70%以上,我们期望民营养老床位占比能达到80%以上。我们还将壮大服务队伍,计划让养老服务机构新增从业人员1200名以上,同时增加为老服务志愿者至6000人以上。在监管体系方面,我们将更加有效地进行养老服务标准的规范,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二、主要任务
1. 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编制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新建住宅小区将同步规划、建设、验收和交付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确保到2022年配建设施达标率达到100%。民政部门将提前介入新建住宅区的养老设施规划布点,参与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对于已交付的养老服务设施,民政部门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其用于社区养老服务。对于老旧小区,各区将积极采取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弥补养老设施的不足。
2. 加大用地用房供给力度
我们支持各区依法依规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养老服务设施。对于存量商业服务等其他用地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我们将适当调整土地和规划要求,如户均面积、租赁期限、车位配比及消防审验等,以适应适老化设计的需求。
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充分利用闲置资源。对于企业和腾退的用地用房,我们要优先考虑用于社区养老服务。对于这一点,各区可以积极采取措施,比如购买服务、提供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等,将社区公共设施无偿或低偿用于养老服务。我们要对老旧设施进行改造,确保房屋结构和消防安全,为老年人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养老环境。(市资源规划局、建设局、民政局、国资委以及各区人民携手合作)
为了让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更广,我们要按照“一刻钟养老服务圈”的要求,让每个镇(街)至少拥有一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每个居委会都要设立居家养老服务站,每个建制村至少拥有一个农村幸福院。我们还要积极推动老旧小区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现全覆盖。对于农村老年人,我们也要积极发展互助养老服务,让他们感受到不离乡的温暖。(市民政局及各区人民共同努力)
对于新建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我们将根据新建(改、扩)和设施设备的投入,给予照料中心150万元、农村幸福院20万元的建设补贴。这项补贴由市财政承担,资金直接下达各区,由各区统筹支付。各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追加补贴,或者出台更优惠的配套补贴政策。
除了建设补贴,我们还要提高运营补贴,提升服务质量。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运营补贴标准要在现有基础上有所提升。这些补贴主要用于支付工作人员薪酬、设施场地日常维护更新、租金及水电支出等。各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运营补贴政策,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市民政局、财政局、资源规划局、建设局及各区人民共同协作)
我们还要实施适老化改造工程,继续加快老年人家庭、社区的适老化改造速度。各区会根据实际情况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家庭给予补贴。
在加强养老服务队伍方面,我们要发展养老服务专业教育,引导各类院校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我们还要促进养老服务业吸纳就业,开发一批为老服务岗位,支持困难家庭子女就读养老护理专业。
我们还要提升养老服务人员专业素质,开展照护培训,推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老人照护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评价。为了完善助老员项目绩效考核制度,我们要按照老年人口数量合理配比助老员,并建立考核淘汰制度。让我们一起为老年人创造一个更美好的生活环境!针对考核不合格、群众意见较大的承接主体及其主要负责人,我们将严格按照规定,将其列入信用评价黑名单,并且禁止他们在接下来的5年内参与本市的同类购买服务项目。这不仅是对其行为的制约,更是对公共服务质量的保障。对于考核结果为良好以上的承接主体,我们将作为正向激励,在3年内参与本市同类购买服务项目竞标时给予优先机会,激励他们继续提升服务质量。
在养老服务领域,我们致力于发展为老助老志愿服务。以社区服务为平台,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大力发展志愿服务活动。借助“志愿汇”这一强大平台,积极开展“青春之光”助老计划,并建立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到2022年,我们的目标是每千名老年人至少配备1名专业社会工作者,每百张养老床位至少配备1名专业社会工作者,确保老年人在养老服务中得到最大的关怀与支持。
为了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建立养老服务激励和褒扬制度是我们的重要举措。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表彰奖励规定,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表彰奖励范围。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也将被纳入全市职工技术比赛项目,定期组织开展技能竞赛,并加强养老从业人员先进事迹与奉献精神的宣传。
在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方面,我们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欢迎境外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养老服务发展,并享受各类优惠政策。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可在其管辖区域内设立多个服务网点。为了鼓励更多的投资,我们特别欢迎台资来厦投资健康养老服务项目。
在监管方面,我们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对于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养老服务机构及人员,我们将实施联合惩戒。
为了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我们引导成立市级养老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监督作用。鼓励和支持个人、企业或社会组织成立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为老年人失能状况和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提供专业评估服务。我们还致力于减轻养老服务税费负担,拓宽养老投融资渠道,为养老机构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
我们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充满活力、高效、优质的养老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养老服务,让他们享受到幸福、安康的晚年生活。(四)扩大养老服务消费,深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发展长期照护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护理服务。开展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与实践,推动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确保老年人得到高质量、可持续的照护服务。继续为老年人购买幸福安康险,为他们的健康保驾护航。此项工作的责任单位包括市卫健委、财政局、医保局、银保监局以及各区人民。(责任单位:市卫健委、财政局、医保局、银保监局,各区人民)
促进老年人消费增长,通过规划高端养老项目、鼓励智能养老设备研发、发展适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等方式,积极为老年人打造便利的消费环境。在岛外选址5个地块用于高端养老项目,积极推进已落地项目的建设投用。结合“爱心厦门”建设,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开设“敬老餐厅”,为社区老年人提供质高价廉的餐饮服务。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敬老餐厅”给予补贴,并为老年人提供食品经营许可绿色通道。各区还积极提供便利条件,鼓励企业研发适合老年人的产品和用品。(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发改委、资源规划局、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
(五)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加强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与监管
优化养老服务支出结构,将发展养老事业所需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随老年人口的增长逐步提高投入比例。到2022年,将不低于60%的福彩公益金用于支持养老服务的发展,确保养老服务的资金保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民政局,各区人民)
推进医养融合,让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与医疗卫生服务紧密结合。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转型为康复、老年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开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提供便利的医疗服务。针对失智老年人的特殊照护需求,建立相应的照护机构。(责任单位:市卫健委、民政局、医保局,各区人民)
发展“互联网+养老”,利用信息技术推动养老领域的共享经济发展。建设全市养老监管及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与交流。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对特殊老年人群进行定期巡访,引导退休人员建立志愿服务组织,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发改委、工信局、卫健委,各区人民)
三、实施策略与保障措施
在养老服务这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中,(责任单位包括)市民政局、卫健委、人社局、教育局,市委老干局以及各区人民,他们肩负着重要的责任和使命。
为了有效推进养老服务的开展,我们建立市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这项制度由市的分管领导亲自牵头召集,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我们定期召开会议,汇报工作进展,交流经验,通报成果,并研究解决养老服务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如同养老服务工作的“心脏”,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我们将强化工作落实,将养老服务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将其纳入重要的为民办实事项目。我们要确保每一项政策、每一项措施都能真正落地生根,为老年人带来实实在在的福利。
为了确保各项养老服务的政策措施能够落实落细、落地见效,我们将加强监督与考核。我们将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对于执行不力的单位将进行问责。通过这样的方式,确保每一项工作都能得到有力的推进,确保每一位老年人都能享受到优质的养老服务。
让我们共同努力,为老年人创造一个温馨、和谐、有爱的生活环境,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关怀。这是一场关乎民生、关乎未来的战斗,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参与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