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关于印发 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资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随着岁月流转,我们对养老问题的关注与日俱增。近日,山东省出台了一项重要政策,专门规范和加强养老及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的管理。这一举措,无疑为我们的老年生活注入了更多的保障与温暖。
山东省的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是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共同出资,旨在落实养老保障政策并推动养老服务业的发展。这不仅体现了山东省对老年群体的深切关怀,更是对整个养老服务业的鼎力支持。
这一资金的设立,背后有着深厚的理论基础和政策支撑。根据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山东省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省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此办法的出台,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方向。
该资金由各级财政部门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部门共同管理。其中,省财政厅负责资金的预算编制、审核以及预算绩效管理等工作。而省业务主管部门则负责制定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和任务清单,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这一合作机制,展现了山东省各部门间的紧密协作和高度责任感。他们的共同努力,旨在确保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能够真正惠及每一位老年人,让他们的晚年生活更加安心、舒心。
市县财政和业务主管部门也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补助地方的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能够及时、足额地拨付到位。他们还需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和跟踪问效,确保专款专用,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这一政策的出台,无疑为山东省的养老问题注入了新的活力。我们期待着,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山东省的养老服务将更加完善,老年人的生活将更加美好。
在此,我们也要呼吁社会各界,尤其是年轻一代,要更加关注养老问题,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让我们携手努力,为老年人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明天!
山东省的这项政策,为我们解决养老问题提供了有力的支持。让我们共同期待,在政策的引领下,我们的养老生活将更加美好!第二章:预算编制的精细艺术
第四条:省业务主管部门,遵循省级预算编制的规范,致力于提出养老和养老服务发展的中期财政规划与年度预算建议。他们不仅设定资金绩效目标,而且制定年度任务清单,确保所有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项目按规则进入项目库。预算的编制过程中,中央及省委、省确立的重大改革、政策和重点项目,都会被详尽纳入预算,绝无遗漏。
省财政厅对省业务主管部门提交的预算进行全面审核,综合考虑支出政策、资金需求、财政实力和上年绩效等因素,提出年度预算安排的意见,再按照程序报请省人大审批。
第五条:当省业务主管部门申请通过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安排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支出预算时,必须依照规定进行事前绩效评估,出具评估报告。省财政厅根据省业务主管部门提交的预算申请和评估报告,对新增政策和支出项目进行审核。若需要,会邀请第三方机构独立进行绩效评估,根据审核和评估结果来安排预算。那些没有进行事前评估或评估结果不佳的政策和项目,将不会被列入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
第六条:预算编制的原则是“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省业务主管部门会组织项目实施单位科学、合理地设定绩效目标,这些目标包括预期产出、预期效果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并作为申请预算和项目调整的必要条件。
第七条:省业务主管部门对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实行任务清单管理。任务清单分为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每项任务的具体支出事项、资金规模和绩效目标等内容都由省业务主管部门研究制定,与资金同步下达。这些任务清单主要包括:
(一)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支持各级落实居民基础养老金补贴政策,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二)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支缺口补助:弥补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缺口,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三)养老服务业发展扶持:扶持全省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由省民政厅负责。
(四)困难老年人补贴:支持各级落实困难老年人的生活和护理补贴政策,由省民政厅负责。
(五)百岁老人长寿补贴:支持各级落实百岁老人的长寿补贴政策,由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六)其他需要保障的养老和养老服务业重点项目。
第八条:对于属于采购范畴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以及纳入购买服务目录的服务项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必须同时编制采购预算及购买服务计划。对于省级对地方的补助资金,按照当地的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来执行,不列入省级采购预算及购买服务计划的编制范围。
第三章 预算执行
在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的年度预算规模和任务清单指引下,省业务主管部门开始精心制定资金分配方案。他们要确保省委、省确定的省级重点支出没有任何缺口,以坚实保障养老事业的稳步发展。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的分配是根据人数和标准来确定的。省级部门按照领取基础养老金的人数、省里统一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以及鲁政发〔2019〕2号规定的补助比例,对各市及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进行分档补助。这样的分配方式既公正又透明,能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收支缺口补助则根据本年度基金收支及以前年度累计结余情况来确定。这意味着,补助数额是动态调整的,能够更精准地满足实际需求。
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的分配则更为精细。省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发展需求和年度工作重点任务,采用因素法和项目法相结合的方式,科学遴选确定具体项目和分配因素。对于省本级支出,他们采取项目法分配,严格界定项目范围,控制资金规模;对于对下补助资金,则采取因素法分配,确保资金分配的公平合理。
对于困难老年人补贴资金和百岁老人长寿补贴资金,省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各地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人数和省里统一的补助标准,对各市及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进行分档补助。这样的补助方式既体现了对老年人的关爱,也确保了资金的有效使用。
在资金拨付和结算方面,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办法。预拨资金时,省业务主管部门会结合中央提前下达的补助资金情况,制定预拨方案,并按程序审核后下达。到了年底,他们还会进行资金结算,确保每一笔资金都用到实处。
这样的预算执行方式既灵活又严谨,能够确保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无论是预拨还是结算,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每一分钱都能发挥出最大的效益。这不仅体现了对老年人的关爱,也展示了对养老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坚定支持。省级养老及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的管理与监督
第一章:结算与预拨
基于既定的结算程序,省级部门会根据审计、监察等部门的专项检查结果,对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进行相应调整。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省审查批准省级预算后,省业务主管部门会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提出预拨意见并编制绩效目标。资金分配方案需经过党组(委)会议集体研究,并报送省财政厅审核。省财政厅审核通过后,会按规定下达部分对下补助资金和相应的绩效目标。年终或任务规划期结束时,根据实际项目审批和资金兑付情况,进行资金结算。
第二章:预算与拨付
省审查批准省级预算后,针对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收支缺口,补助资金会被及时拨付至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与此困难老年人补贴和百岁老人长寿补贴资金分配方案也需要经过严格的预算管理流程。省业务主管部门制定方案后,会提交至省财政厅进行合规性审核。审核通过后的预算指标分配文件会按程序下达,并附带相应的区域绩效目标。
第三章:合规审核与分配
省财政厅在审核资金分配方案时,会重点检查是否足额安排了中央和省委省确定的硬性支出事项,省级资金是否与中央资金统筹使用。任务清单需要与预算编制时的情况一致,项目确定和资金分配需遵循资金管理办法,并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对于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的分配,会充分考虑各地的财力状况。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
省业务主管部门需及时将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的任务清单等重要信息报送给分管省领导。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若涉及采购和购买服务,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对于市县级资金分配,除国家和省规定的共同财政事权外,不得要求乡镇(街道)提供配套资金。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的拨付需遵循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对于结转和结余的资金,需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在监督管理方面,省业务主管部门需加强对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的绩效管理。通过实施“双监控”,定期采集项目绩效信息,动态掌握政策和项目的进展以及资金使用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旦发现与既定绩效目标出现偏离,会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纠正,以确保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省财政厅也会进行重点监控,对于发现的问题会及时通报部门进行整改,对于严重的问题或整改不到位的情况,会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在执行年度预算后,省业务主管部门与项目实施单位紧密合作,对照预设的绩效目标进行自我评估。这份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随后被提交至省财政厅,接受严格的抽查复核。省业务主管部门和省财政厅根据管理需求,对专项资金展开深入的评价。这些绩效评价结果对于未来年度资金安排和分配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根据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的规定,“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被严格执行。省财政厅公开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的管理制度及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而省业务主管部门则负责公开具体的支出政策、资金分配因素及结果、相关绩效信息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此举不仅增加了透明度,还增强了公众对资金使用的信任度。
在监督方面,省业务主管部门和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对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进行严格监管。当必要时,他们还会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专项核查,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
对于任何违反规定分配或使用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的行为,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如果涉嫌犯罪,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公正与合理。
在第五章附则中,明确省业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管理需求和支出事项制定具体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本办法自X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有效期至XXXX年XX月XX日。在此期间,其他有关本资金管理使用的规定如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均按照本办法执行。这样细致的规章制度确保了资金的透明使用,为养老和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