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发布新修订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在金色的九月,民政部迎来了一场重要的新闻发布会。这一天,新修订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正式亮相,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随着时代的步伐和养老服务需求的日新月异,原有的管理办法已不能满足现状,因此民政部对其进行了全面的修订。新《办法》共有七章,详细条款达49条,其中新增了17条,修订了29条。这一新规章自2020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民政部政策法规司的负责人详细介绍了新《办法》的内容。新规章对养老机构的活动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养老机构必须遵循建筑、消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来提供养老服务。这样的规定进一步压实了养老机构的主体责任,确保了服务的安全与质量。特别是对于投资的养老机构,新《办法》强调了其兜底保障责任,要求在满足特困人员的需求的也要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
在备案制度上,新《办法》遵循“放管服”的改革精神,既放权又监管。备案办理的过程更加细化,既方便举办者,又兼顾信息共享,旨在平衡便捷性与监管需求。民政部养老服务司的负责人表示,通过备案形式,举办者向主管部门表明自身的能力与标准,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与行政监管。
新《办法》还完善了入院评估制度,确保每位老年人都能得到适合自己的照料。也鼓励养老机构开展延伸服务,如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等。针对突发事件,新《办法》要求养老机构建立完善应急处置制度,并配备相应的设备设施。
在运营管理方面,新《办法》对养老机构的内部工作机制进行了规范。重视养老护理人员队伍的建设,建立体现其职业技能等级的薪酬制度。强调养老机构的安全保障工作,从设施设备和服务运营等多方面确保安全。
监督检查方面,新《办法》要求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的日常监管方式,并明确民政部门每年至少对养老机构进行现场检查一次。对于非法集资问题,新《办法》也明确了民政部门的职责,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置办法。在法律责任方面,新《办法》加大了事后惩戒力度,对于违规行为,不仅予以警告,严重者还将受到行政处罚。
随着新《办法》的实施,我们相信养老服务将更加规范、安全、高效,老年人的生活也将更加安心、舒心。相关阅读板块也将持续更新,为您带来更多关于养老服务的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