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亿万老人!养老服务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发
面对全球规模最大、速度最快、持续时间最长的老龄化进程,我国老年人口数量已接近2.5亿。在这一背景下,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田世宏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宣布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的出台。这一规范不仅是我国养老服务领域的第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更是养老服务质量的底线要求。
这一标准的诞生,源自对老龄化社会的洞察与对老年人群体的深切关怀。规范的主要内容涵盖了基本要求、安全风险评估、服务防范和管理要求等方面。其中,基本要求部分明确了养老机构必须符合多项强制性规定,包括消防、卫生与健康、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建筑、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标准,并对养老护理员的培训以及昼夜巡查和交接班制度等基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安全风险评估部分强调,在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前,必须进行服务安全风险评估,这是精准防范风险的第一道关卡。服务防范部分则明确了九种服务风险的预防和处置措施,这些风险包括噎食、压疮、坠床、烫伤、跌倒、走失以及他伤和自伤等,这些都是老年人在养老机构中容易遭遇的人身伤害风险,急需统一规范。
值得一提的是,规范中提出的预防和处置措施都是经过基层长期实践、广泛验证的有效方法。只要养老机构能高度重视并规范化操作,就能大幅度降低管理中的风险。管理要求部分则强调,养老机构需做好应急预案、评价与改进、安全教育等工作,以提高服务安全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和持续改进能力。
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表示,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的框架已初步形成。针对这一强制性国家标准,设置了两年过渡期,期间将分类指导养老机构达标。田世宏还透露,下一步将推动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服务、长期照护服务等急需标准的制定,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专项行动,并推进中国养老标准“走出去”,加强国际养老标准的跟踪研究和国际合作交流。
这一规范的出台,无疑为我国养老服务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在充满挑战与机遇的老龄化社会,我们将以此为契机,不断提升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让每一位老年人都能享受到贴心、安全、便捷的养老服务,共同迎接美好的老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