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市民政局等7部门联合发布,事关你的养
漳州市实施医养结合新策略:打造无缝衔接的养老服务体系
近日,漳州市民政局联合七部门共同发布了《漳州市医养结合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标志着漳州市在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破解医养结合堵点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该《办法》的实施,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含外资)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医疗机构,包括养老服务机构内部设立的医疗机构、同址举办的医疗机构以及医疗机构同址设立的养老服务机构等。这一政策的目标是提供更多的医养结合服务,以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需求。
在医养资源方面,《办法》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利用自有场地和床位建设医疗分支机构,也可以交由医疗机构运营管理。对于新建或重建的乡(镇)、村(居)医疗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要求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这一举措旨在优化机构设置,更好地整合医养资源。
《办法》还鼓励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服务机构,并为其提供运营补助和建设补助。对于利用现有闲置设施改建的养老服务机构,每张床位补助2000元;新建的养老服务机构,用房属自建的每张床位补助10000元,用房属租用的每张床位补助5000元。这些优惠政策旨在鼓励更多机构参与到医养结合服务中来。
在医保结算制度方面,《办法》也做出了重大改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的医疗或医疗分支机构,符合条件的均可纳入医保住院定点。这一举措实现了医疗和养老的无缝切换,为老年人提供了更便捷的服务。
除此之外,《办法》还明确了医护人员在养老服务机构的诊疗量按双倍计算,并将其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市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进行综评,并根据等级进行奖补。这些措施旨在丰富完善激励政策,提高医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服务质量。
《漳州市医养结合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实施,为漳州市的医养结合服务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支持。这一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漳州市在打造无缝衔接的养老服务体系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为老年人提供了更高质量的服务。《办法》的实施将极大地推动漳州市医养结合工作的发展,为老年人创造更美好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