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良委员:应尽快出台独生子女家庭养老政策
随着中国社会步伐的稳健前行,我们已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面对这一社会变迁,我国的老龄化现象呈现出一些独特的特征,如“未富先老”、“未备先老”以及“孤独终老”等。这些特征在河南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得到了政协委员、河南安多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晓良的深刻关注与解读。
刘晓良在分享自己的见解时表示,我国的社会养老形势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对于许多老年人来说,他们的经济来源主要依靠三大支柱:子女的供养、自身的劳动收入以及离退休金。老年人的劳动收入往往有限,农村地区的许多老人并无离退休金可依赖。我国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体系尚待完善,这意味着在面临疾病等生活风险时,许多老人仍然需要依赖子女的支持。从某种意义上说,孩子仍然是父母养老的最大保障。
刘晓良进一步指出,独生子女家庭本质上是一种风险家庭。随着家庭生命周期的发展,这类家庭所面临的风险逐渐浮出水面。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使得独生子女家庭在中国家庭中占比较高,这也让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压力更为沉重。
针对这些问题,刘晓良委员提出了一系列建议。他建议提高独生子女父母的高龄生活补贴标准,设立独生子女陪护探亲假,并建立独生子女家庭养老专项基金,以保障在出现意外风险时,这些家庭能够老有所依、老有所养。他还建议允许达到退休年龄的独生子女父母投靠异地工作的独生子女,并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如优先供应保障房、相关税收减免、提供专项补贴等,鼓励独生子女与父母就近或共同居住。
刘晓良还强调要完善与计划生育相适应的养老政策体系。他倡导社区养老专项扶持政策,鼓励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站融合,并加快培育和支持社区养老服务企业的发展。他认为应该鼓励这些企业实现跨区域、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的经营,以便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专业的服务。
在刘晓良委员的解读与建议中,我们看到了对老年人的深切关怀和对未来养老问题的深思熟虑。他的建议不仅富有前瞻性,而且充满了人文关怀,为我们应对老龄化社会提供了宝贵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