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全面建立为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
近日,笔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了推动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并更好地关照那些有特殊需要的困难老人,我市推出了一系列专为本市户籍且实际居住在本市范围内的特殊困难老人定制的居家养老服务制度。
这一政策关怀覆盖到了多种类型的老人。对于低保家庭中的全护理老人、半护理老人以及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都能享受到100元的服务补贴。分散供养的半护理特困老人(包括城市“三无老人”及农村“五保老人”)每月将得到150元的服务补贴。而对于那些无法自理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重点优抚对象中的三属老人,以及因大病致贫的非低保家庭80岁以上老人,同样能够享受到每月100元的服务补贴。大病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恶性肿瘤、白血病等。
对于独生子女家庭,如果子女出现重残或死亡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导致老人无法自理的,这些老人也将获得每月100元的服务补贴。对于那些虽然并非特殊困难,但自愿购买养老服务的80岁以上老人,将按照1:1的比例给予补贴,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50元。此举旨在鼓励有消费能力的老年人及其子女自费购买养老服务。
对于那些收入在低保标准两倍以内的空巢、独居的80岁以上老人,将提供每月60元的服务补贴,并利用服务信息平台为他们安排定期探访和心理咨询等服务。
符合条件的老人如果需要购买服务,应在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申请过程如有困难,可以委托村(居)委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进行。申请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县(区)民政部门负责审批这些申请,并可能委托第三方评估组织对老人的生活自理能力进行评估。
据了解,市区(不含赣榆区)将在2020年底前实现上述范围内老人购买服务全覆盖。其他县区将从今年开始参照这一标准建立制度,但在具体标准和补贴范围上可能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所调整。这些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旨在满足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提高老人的生活质量。服务项目包括生活照料、助餐、助浴、洗涤、助行、代办、康复辅助、精神慰藉、助医、应急以及日间照料等,强调不得用食物或生活用品代替实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