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降低社会
尊敬的读者们:
今日,我们向大家传递一则关于贵州省社会保险费率调整的重要消息。贵州省办公厅已经正式发布了文件,对各市、自治州、各县区以及省各部门、直属机构进行了通知。这一决策是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务院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政策精神,以优化社保制度,稳步推动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
经过省的批准,贵州省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已经正式印发。此次方案的实施,旨在为广大市民带来更为实惠的社保政策。接下来,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方案中的具体内容。
一、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自2019年5月1日起,贵州省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将降至16%。这一举措将有效减轻企业的社保缴费压力,让更多的企业能够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到自身的运营与发展中。
二、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
自2019年5月1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止,贵州省的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将继续阶段性降低。其中,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仍为0.7%,个人缴费比例仍为0.3%,工伤保险则继续以现行八类行业基准费率为基础下调20%。这一政策的延续,将进一步减轻企业和职工的负担。
三、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从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将以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新的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此基础上自主选择更为灵活的缴费基数,这一改革将使得社保政策更加公平、合理。
此次方案的实施,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市民的需求,优化社保制度,减轻企业和个人的负担。我们相信,这一政策的实施将为广大市民带来更为实实在在的福利。让我们共同期待这一方案带来的美好未来!
我们再次强调,这一方案已经公开发布,并已经开始实施。希望各级部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这一政策,确保每一位市民都能享受到这一政策带来的福利。也希望大家能够积极参与社保,为自己的未来提供更为坚实的保障。
贵州省人民办公厅
2019年4月29日关于深化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及其他社保改革的通知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国家正积极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致力于为广大职工提供更优质、更公平的养老保险服务。为此,各地及有关部门需紧密配合,共同推进此项工作。
一、全力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我们要贯彻落实完善省级统筹的决策部署,实现基金省级统收统支,数据也要实现省级集中管理。这不仅能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更能防范和化解可能出现的风险。为了激励和约束各级,我们将建立养老保险工作责任分担机制,将其纳入各级的工作责任制及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确保每一项工作都落到实处。
二、稳步推进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
当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险种的缴费仍按现行征收体制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及城乡居民的社保费征管职责将如期划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财政、医保等部门要紧密合作,推进信息共享,确保征收工作的有序进行。对于企业历史欠费问题,我们将妥善处理,改革过程中不会增加小微企业的实际缴费负担,避免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我们将合理调整社保基金收入预算,确保改革的平稳过渡。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实施力度
县级以上地方要成立由负责人牵头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降低社保费率及征收体制改革过渡期间的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医保局要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这项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广大职工的权益,促进社会的公平与和谐。我们呼吁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按照计划顺利推进。我们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为企业职工提供更优质、更公平的养老保险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让我们一起携手努力,共同推进这项改革,为职工的未来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