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财政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从2025年
人社部与财政部最近联合宣布了一个重要消息,他们决定从2018年1月1日开始,为那些在2017年底前已经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这一调整是对他们长期以来的辛勤付出的应有回报,也是国家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体现。
这一决策的背景是国家自2005年以来已经连续第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这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更是对广大退休人员生活的深切关怀。预计将有1.14亿退休人员从中受益,这一数字本身就已经传递出了党和国家对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
那么,这次调整为何将总体水平定为5%左右呢?这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数字,而是国家在经济新常态下,综合考虑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以及养老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等诸多因素后作出的决策。随着经济发展的减速换挡,职工平均工资涨幅平稳,物价增幅也有所下降,同时养老负担日益加重,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压力不断增大。在这样的背景下,5%的调整水平既体现了国家对退休人员生活的关怀,也充分考虑了养老保险制度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此次调整涉及的人员范围是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从2018年1月1日开始,这符合我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待遇确定机制。无论是企业还是机关事业单位,都实行与职工平均工资以及个人缴费情况挂钩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这一调整原则既体现了公平,也确保了退休人员的长远权益。
这次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是国家对广大退休人员生活水平的进一步保障,也是对他们长期付出的应有回报。这一决策充分体现了党的关怀,使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也更可持续。我们期待这一决策能够为广大退休人员带来更多的实惠和福祉。调整基本养老金,一直是备受关注的社会话题。在历次调整中,我们都秉持着公平与激励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案。今年,这一做法继续沿用,并坚持“并轨”原则,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统一实行这一调整办法。
这一调整办法,既体现了社会的公平性,又兼顾了激励机制。定额调整,确保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基本一致,体现了社会的公平性;挂钩调整,则鼓励那些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使他们获得更多的养老金,从而形成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良性激励机制。而适当的倾斜调整,更是体现了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关怀。
那么,退休人员能增加多少钱呢?这需要根据各地的具体调整方案来确定。各地在制定方案时,需要兼顾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合理确定各部分的具体标准。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退休人员基本情况等存在差异,地区之间、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的具体调整办法也会存在一定差异。但这一调整办法的目的是为了适当调节退休人员收入差距,体现二次分配的公平性。
对于退休人员何时能拿到增加的养老金这一问题,人社部、财政部已经对此次调整养老金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各地将在2018年5月31日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经过审批后尽快组织实施,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无论各地在何时开始组织发放,都将从2018年1月1日起补发。
值得一提的是,这一调整方案不仅体现了社会的公平与激励,更展现了与国家对每一位退休人员的关怀与重视。在这一方案的实施过程中,无论是在职时缴费年限的长短,还是缴费工资水平的高低,都将作为考虑因素,以确保每一位退休人员都能得到应有的待遇。这一调整办法的实施,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也是对退休人员的一种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