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 创新发展理念 加大投入力度 全力保障老年
青海老龄事业蓬勃发展,政策制度体系日益完善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省委、省高度重视老龄工作,老年人获得了更多实惠,老龄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涉老政策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从社会保障、参与社会、老年维权等方面明确了发展目标和具体任务,为全省老龄事业稳步发展提供了方向。
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成,社会保险、医保、救助等方面取得了显著进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广,基础养老金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稳步提高。社会救助方面,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城乡低保,并建立特困救助供养制度。高龄老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也享受到了相应的福利待遇。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加强,服务设施不断增多,居家养老、农牧区代养等模式逐步推广。全省共建成养老服务设施2040个,养老床位数量增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32张。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推进居家养老和农牧区代养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助餐、助医等服务。
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全省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紧密合作,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和养老服务。已投入运营的医养结合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指导、上门巡诊等服务。公立医疗机构对特困老人实行优惠政策,开通老年就医绿色通道。
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初见成效,公共建筑、市政设施等严格审查监督无障碍设施建设。城市交通站点设置老年人候乘专区和绿色通道,开展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积极推动落实老年人在政务服务、卫生保健、交通出行等方面的优待政策。
老年精神文化生活也愈发丰富,实施文化进村入户工程,举办文艺演出、老年书画展等活动,让老年人能够就近享受文化服务。青海还积极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为贫困、高龄等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服务。
青海老龄事业在各方面都取得了显著进步,老年人的生活更加幸福和充实。这一切都离不开青海省委、省的重视和领导,以及各涉老部门的共同努力。展望未来,青海老龄事业将继续稳步发展,为老年人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构建“乐龄工程”:点亮基层老年协会的积极力量
老年群体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经验和智慧是社会发展的宝贵资源。为了更好地发挥老年人在社会事务和文化生活中的积极作用,青海省积极实施基层老年协会“乐龄工程”建设项目,同时完善老年权益保障机制,让老年人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关怀。
在法律援助服务方面,青海省已建立起覆盖省、市(州)、县、乡(镇)、村五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形成了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完整体系。这一体系以法律援助中心为核心,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主体,律师事务所等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为依托,全方位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
对于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我们更采取了人性化的服务方式。简化法律援助程序,开展优先接待、优先受理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便利。更值得一提的是,对于70周岁以上的老人,我们免去了经济状况的审查,让他们在需要的时候能够得到及时的帮助。
不仅如此,我们还将涉老法律法规宣传纳入普法规划,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日、敬老月等时间节点,开展丰富多样的活动。如送法下乡、法治文化基层行等,让老年人了解自身的权益,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营造全社会依法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浓厚氛围。
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乐龄工程”不仅为老年人提供了参与社会事务和文化生活的平台,更为他们提供了权益保障的法律支持。我们相信,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老年人的积极参与,老年人的生活将更加美好,社会也将因为他们的存在而更加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