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国资出资监管企业年金有关问题的
赣国资考核字【2019】39号文件已经正式下发,这是一份关于企业年金的重要通知。亲爱的出资监管企业们,你们准备好了吗?为了更好地保障因组织原因变动工作单位人员的福利,省国资委经过深入研究,提出了以下关于企业年金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
这份意见适用于哪些人群呢?主要是那些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之间平级调动的领导人员,我们称之为“调动人员”。而且,这些人员在调动前必须已经建立了企业年金。需要注意的是,本意见出台前已退休的人员,并不适用本规定。
关于企业年金的衔接问题,我们有以下具体规定。如果调动人员调入的企业没有建立企业年金,他们可以选择继续参加调出企业的年金方案,缴费标准按照调出企业的规定执行,并继续享受企业缴费。如果调入企业已经建立了企业年金,调动人员则可以在组织任命通知下发后的三个月内做出选择,可以选择继续参加调出企业的方案,也可以选择参加调入企业的方案。这是一个重要的决策,调动人员只有一次选择的机会,所以请务必在规定的三个月内提交选择材料。
对于选择继续在调出企业参加企业年金的人员,调出企业应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并及时通知调入企业。而选择加入调入企业企业年金的人员,调入企业应根据个人选择做好衔接工作,并尽快办理年金个人账户的手续转移。对于本意见出台前已经调动工作的人员,也可以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关于企业年金的缴费问题,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这意味着每一位参与企业年金的人员都需要承担自己的部分缴费。
亲爱的出资监管企业们,请务必做好企业年金的衔接工作,确保每一位员工的福利得到保障。也请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做好个人选择,确保自己的权益。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构建一个更加和谐、稳定的企业环境。关于企业年金调动人员的相关安排
一、背景介绍
随着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福利体系的完善,企业年金制度逐渐受到广泛关注。为规范企业年金的管理,明确调动人员在企业年金方面的权益,特此制定以下措施。
二、具体安排
对于选择回调出企业参加企业年金的人员,我们给予充分的关注和安排。调动人员在调出企业工作期间应享受的企业年金中企业缴费部分,调出企业应继续履行给予调动人员的承诺。这样,调动人员的权益不会因工作变动而受损,保障了企业年金的连续性和公平性。
三、关于调动人员的企业年金缴费
当调动人员从原企业调往新企业后,其再参加新企业的企业年金时,新增的企业缴费部分,将由调出企业和调入企业共同协商承担。这一举措旨在减轻调动人员的经济压力,同时也体现了企业对员工的关怀与支持。
四、其他重要事项
1. 对于新建立年金方案的企业,若设置“中人补偿”条款,职工需为企业服务满7年以上方可享受相关补偿。这是对长期忠诚员工的奖励,也是对企业发展的长远规划。
2. 调入、调出企业的相关部门需及时将上述意见告知相关调动人员,确保每位员工都了解自己的权益。要做好衔接工作,编制详尽的台账,确保不出现叠加享受年金待遇的情况。同一年内,员工不得享受两户企业的年金待遇,以保证制度的公平性和规范性。
以上措施旨在为企业年金制度营造一个公平、透明、规范的环境,保障每一位员工的权益,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我们期待每一位员工都能在其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共同为企业的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