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关于公开征求《关于2025年调整企业退休

居家养老 2025-06-18 06:31www.yanglao9.com居家养老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关于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我们深知养老金对于每一位退休人员的重要性,我们在此向您征求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为了更好地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的福利待遇,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84号)的相关精神,我市决定对全市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适度调整。我们诚邀您在2016年9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将您的修改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险处。您的意见对我们至关重要,我们将认真对待每一条反馈。

电子:

联系电话:89185692

传真:83865065

联系地址: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东区和济街95号,邮编315042)养老保险处

附件:《关于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具体调整方案和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和对象

全市在2016年4月30日前已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这是一次涉及广大退休人员的重要调整,我们期待您的理解和支持。

二、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

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办法如下:

1. 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60元,让每个退休人员都能感受到社会的关爱。

2. 挂钩调整:挂钩调整的部分取决于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越长,增加额越多;基本养老金越高,增加比例也相应提高。这一部分的调整旨在激励退休人员继续积累缴费年限,同时也让高水平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获得更多回报。

3. 适当倾斜:对于高龄退休人员,我们还将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这是对长期为社会做出贡献的退休人员的特别关照。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期待广大市民朋友们的积极参与和宝贵意见。让我们携手共建更加美好的社会保障体系!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关于特定人员的待遇调整

随着政策的深入实施,对于特定人员的待遇问题,我们进行了细致的调整。

(一)对于企业退休的军转干部,我们对其基本养老金进行了调整。如果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当地平均水平,我们按照相关政策,将其补足至平均水平。

(二)对于退休的劳动模范和省先进生产(工作)者,我们也对其基本养老金进行了调整。若调整后的养老金水平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我们将根据甬政办发〔2008〕131号和甬总工〔2008〕186号文件,予以补足。这里的劳动模范是指获得市及市以上荣誉称号的个人,省先进生产(工作)者则指的是1956年至1964年间获得荣誉的个人。

(三)对于从企业退休的原工商业者,包括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等,我们同样进行了基本养老金的调整。若调整后的养老金水平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我们将按照浙劳社老〔2002〕150号文件,予以补足。

在进行上述调整时,如果当地的平均水平低于2015年的水平,我们将按照2015年的标准进行调整。

(四)2016年4月30日前,因工作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退出生产岗位的企业职工,以及工伤退休人员,他们的伤残津贴和养老金将根据本次政策进行相应的增加。如果增加的金额低于当地的平均水平,我们将予以补足。

(五)企业离休干部不在此次调整范围内。

四、资金分配

对于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所需费用由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支付;未参加社会统筹的,则由原渠道支付。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调整费用同样按原渠道支付。

五、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2016年1月1日开始执行。具体执行问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六、《关于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详解

一、背景与必要性

为了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的关怀,经过省同意并报请人社部、财政部批准,我省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我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调整方案。这一调整的必要性在于,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原有养老金水平已不能满足退休人员的生活需求,需要进行适当的调整。这也是一种对社会公正的体现和尊重劳动成果的体现。

二、主要政策内容

(一)调整范围与对象

本次调整涉及全市2016年4月30日前已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这些人员可以按照本次通知的规定进行基本养老金的调整。这体现了我们政策的公平性和针对性。一方面确保了广大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有所提升,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对他们劳动成果的尊重和社会价值的认可。这一政策的实施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发展进步。此次的调整范围和对象明确清晰,有利于政策的顺利实施和有效执行。此次的调整幅度和调整办法全省统一确保了政策的公平性和一致性同时各地可结合实际状况进行适当的补充和调整体现了政策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二)具体调整办法采取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额调整方面每位退休人员每月增加一定的金额挂钩调整方面则根据个人的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因素进行相应的调整这样的调整方式既体现了公平原则又具有一定的弹性充分考虑了不同退休人员的情况和需求在增加养老金的同时促进了社会的公平和和谐通过本次调整让广大退休人员感受到党和的关怀和温暖同时也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福利水平体现了社会进步和发展的成果共享通过本次调整我们希望能够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发展进步做出贡献并展现出我们的责任和担当总之《关于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的实施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政策它体现了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心和重视通过这一政策的实施我们可以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发展进步做出积极的贡献同时也能够提高广大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福利水平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关怀。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告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财政厅联合发布的浙人社发〔2016〕84号文件精神,我们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此次调整旨在更好地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其生活质量。

一、挂钩调整养老金组成

我们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将通过以下两部分挂钩调整:

1. 缴费年限部分:对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在15年以内的退休人员,每满一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元;对于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一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元。若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不足20元,我们将补足至20元。

2. 基本养老金增长部分:这一部分将按照您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的1.7%来计算。请注意,这里的月基本养老金不包括社区综合补贴。

二、适当提高部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我们还将对特定的高龄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具体为:2016年4月30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三、制定依据

本次调整的依据是《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84号)。

四、实施时间

此次调整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相关规范性文件也自即日起实施。

我们深知养老金对于每位退休人员的重要性,因此我们将尽全力确保每一位退休人员都能按时、足额领取到养老金。我们也欢迎各位退休人员对于此次调整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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