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老龄舆情观察(2025年11月)
北京市出台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办法,为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近日,北京市民政局发布了一项重要的《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办法》,旨在确保养老机构的规范化运营,保障老年人的权益。这一举措在公众中引起了广泛关注与讨论。
该办法明确规定了养老机构的一些行为将受到严格监管,包括欺老虐老行为、安全责任事故、违法违规开展金融活动以及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等。一旦养老机构出现这些行为,将被记录在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档案以及黑名单中。对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且拒不整改的养老服务机构,甚至可能面临被禁止进入养老服务行业等严厉措施。
针对这一政策,《中国经济时报》发表观点称,对养老机构严重违规“零容忍”的做法值得点赞。随着监管的完善,养老机构的退出机制也被明确。这不仅关系到老年人群体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关系到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确保养老服务产业良性发展的关键所在就是要有配套的监管和退出机制。
荆楚网也表示,该举措可以使养老机构更好地照顾好老人,避免欺老骗老虐老等问题的出现。规范养老机构建设与管理是大势所趋,需要完善养老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人才培养,建立标准化、规范化、安全化的医护型养老机构。
而在黑龙江省,人大拟立法设立老年人“后悔权”制度,为老年人消费权益保护提供了有力支持。《决议》规定,60岁以上的老年人在特定形式购买的保健食品及其他产品,在七天内可以无理由退货。这一举措旨在打击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骗局。
对于这一立法,《》表示,《决议》为老人撑起了法律保护伞,尤其是七天内无理由退货的规定,能有效遏制不法分子的欺诈行为。而《法制日报》则认为,除了立法外,还需要加强对营销骗局的管控执法,避免立法“悬浮”,同时提供防骗警示、求偿法律援助等精细化服务。
北京市和黑龙江省的这两个举措都是为了确保老年人的权益不受侵害,促进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老龄化问题的加剧,养老服务业的发展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值得我们持续关注与支持。